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转让要交哪些税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进行二手房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哪些二手房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同时还要知道二手房转让要交哪些税。这些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二手房交易根据房产所在地区的不同、房屋属性不同,在交易税费的收取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不过大致上有契税、交易手续费、交易转移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印花费、评估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收益金、测绘费等等费用,而各区房产部门在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上也有着细微的差别:
  二手房转让要缴纳的税费有:
  
  1、交易手续费
  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6元。2008年11月0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暂减半征收。
  2、测绘费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6元计算。
  3、产权登记费
  按照每宗交易80元来计算。
  4、土地登记费
  按照每宗交易38元来计算。
  5、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0.3%~0.5%进行收取。
  6、交易转移印花税
  税率标准为0.005%。2008年11月01日起,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7、契税
  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0.5%。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
  8、营业税
  税率收取标准为5.5%。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9、个人所得税
  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时间以新房房产证时间为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规定“个人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房按5年计算)。不要说,进行二手房转让的,实际需要当事人缴纳的税费还是比较多,但具体哪个费用是由哪一方承担,法律中也是进行了规定的。不过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另一方承担。转让二手房的,一定要写清楚转让协议,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请问正常开车撞死人2023新规定是怎样的
      正常开车撞死人所需负的责任首先对于正常行驶的车辆来说,没有完全掌握突发状况的能力,驾驶员在正常驾驶过程中,对于非控制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没有负全部责任的义务。比如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有人突然跑来撞向车辆,造成该人死亡,此时,驾驶员需要担负一定的责任,但是不是全部责任,同时也没有刑事责...


·如何直接向国际局递交续展申请?
      如何直接向国际局递交续展申请? 一、如何直接向国际局递交续展申请?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指示交付物权效力什么时候生效
      指示交付物权效力什么时候生效?指示交付物权效力从合同成立时生效,指示交付物权变动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1、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物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付。而交付的种类中有一种为指示交付,即所有权人指示第三方交付的行为。所以...


·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是什么?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是什么?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


·一、醉驾取车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醉驾取车流程是怎么样的? 醉驾车辆被扣取车流程是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鉴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极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人身和经济损失。这里要注意区别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不同,醉酒驾驶是更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的法律惩处也更为严重。那么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负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一、...


·共行单车肇事逃逸怎么办
       共行单车肇事逃逸怎么办 如果由于无骑行人员记录使肇事者得以逍遥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共享单车公司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单车事故算肇事逃逸吗 ...


·一、福建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一、福建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次要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次要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


·自己怎么交五险一金 如何交
      一、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1、辞职后,自己只可缴纳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两种,其余不可自行缴纳。 2、辞职后,自己可不缴纳保险,待到再找到合适工作时可续缴,且自行缴纳不划算。 3、若您要生育,报销相关费用为您在现单位工作并缴纳生育金满一年(12个月)才可报销,中间不可间断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