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碰瓷要误工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碰瓷要误工费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遇到类似“碰瓷”的现场,最好还是拨打交管部门的电话,由交警来处理
  
  医疗费医疗费=挂号费 检查费 化验费 手术费 治疗费 住院费 医药费 其它费用
  
  
  二、 误工费
  
  1、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收入(元/天)Ⅹ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Ⅹ误工时间
  
  3、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 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Ⅹ误工时间
  
  
  三、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误工费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 护理费赔偿额=护理标准(元/天)Ⅹ护理期限(天)
  
  
  四、 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Ⅹ往返次数Ⅹ往返人数
  
  五、 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Ⅹ住院天数
  
  六、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
  
  
  七、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Ⅹ伤残等级系数Ⅹ20年
  
  
  八、 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九、丧葬费,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Ⅹ6个月
  
  
  十、 被抚养人生活费
  
  1、 被抚养人没有其他抚养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Ⅹ伤残系数Ⅹ赔偿年限
  
  2、 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抚养费
  
  3、 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者遇到以下6种情况用人单位要依法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 2、劳动者患病,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究竟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我国法律中都是赋予了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来看,受到的限制是比较多的。如果单位想要开除员工,首先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究竟在哪些情形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单...


·女职工合同到期怀孕能不能辞退,被辞退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
      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特殊明文规定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尤其是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三期”期间给予其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女职工合同到期怀孕能不能辞退呢?我们来为您解答。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是在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方和委托方签定的关于...


·实践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有时候是因为老
      实践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有时候是因为老板卷款跑路了,而有的时候则是因为单位确实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但不管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导致的拖欠工资,此时肯定要做出处理的。那到底拖欠劳动者工资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拖欠劳动者工资该怎么处理 在用...


·一、法人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一、法人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法人印章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一般是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即使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只有法人印章,也生效。根据《中华人民...


·有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案件怎么处理?
      有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案件怎么处理?现在企业单位中,有一种不同于传统的用人方式,被您称作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虽说在提高派遣员工工作能力和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等发面,发挥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劳务派遣也带来了很多的劳务争议,今天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一下,有劳务派遣的...


·工伤认定期间换工作可以吗?
      在一些生产企业,由于机器设备众多,职工因工受伤的情况比较常见。通常来说,单位会主动帮其处理工伤认定手续,在这段期间,职工享受停薪留职工资待遇。而有的人还没等认定结果出具,就准备换工作。那么工伤认定期间换工作可以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工伤认定期间换工作可...


·2023年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1、第三十八条(生活护理待遇)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


·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什么损失
      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什么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