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传销罪管辖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网络传销罪管辖
  
  网络传销案件属于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辖的案件,但是往往线索来源于治安、网安、技侦等其他部门,这些部门可能会先于经侦部门了解传销的相关线索,因为这些部门往往可以先行发现传销人员的大量聚集,而网安、技侦在相应部门也能够掌握相关线索。在经侦部门从以上部门获取相应线索之后,经侦部门往往能够及时前往传销据点(即使是网络传销也同样存在一定的犯罪场所)进行相关的证据收集工作。传销是非法组织,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会受到行政处罚。对于传销的组织者,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网络传销是新型传销方式,会怎么判刑呢?今天,本站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络传销怎么判刑
  
  网络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而言参加传销的普通人员是不按非法经营罪来处理的,本罪只处理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
  
  同时,在传销活动中,如果有绑架、非法拘禁、虐待、伤害等行为的,要数最并罚。
  
  如果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来由工商部门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判断“微商”经营模式为传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被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活动构成有两个基本要件: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郑宁说,第二个要件是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辨别是否为传销行为,可以看其是否具备传销的行为特征:一看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看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看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网络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网络传销罪管辖机关就是公安机关,因为网络传销组织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管理秩序,所以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关于传销行为,一般是可以定罪量刑的,如果该行为导致后果严重,可以处罚金,管制或者拘役,甚至有期徒刑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受害人遭受人身...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会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犯罪未遂行为犯可以构成吗?
      犯罪未遂行为犯可以构成吗?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如果按照行为犯的定义,即以法定的犯...


·强奸罪一般逮捕多长时间才判刑?
      一、强奸罪一般逮捕多长时间才判刑?强奸罪批捕后大约三个月之后会判决,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


·我国对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相信您都知道,我国对毒品的打击力度向来都是很大的,虽然对于单纯吸食毒品的行为不会认为构成犯罪,但此时也证明行为人是持有毒品的,而这样的情况达到了一定数量标准,那就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此时我国对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是什么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是什么中国死刑执行方式是什么目前我国施行枪决的方式有枪决和注射死刑。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


·非法集资最后金额多大才算犯罪?
      在受害人发现自己的钱财是被非法集资者占有后,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但是并不是所有经举报的案件公安机关都会立案处理的,只有在受理后经过调查,确认满足非法集资的金额满足立案条件的,才会立案侦查。那么,你是否知道非法集资最后金额多大才算犯罪? 一、非法集资最后金额多大才算犯罪? 非法集...


·网络诈骗金额10万判刑多久?
      网络诈骗金额10万判刑多久?诈骗是很多人都痛恨的,因为炸诈骗对于受害者最为直接的损失就是经济的损失,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普及,人们在网络上的处理资金以及存款比较多,因此犯罪分子借机利用诱骗的手段通过网络诈骗,我国的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那网络诈骗金额10万判刑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新刑法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新刑法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


·诈骗罪单位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基本上对所有的违法犯罪的活动都规定的有犯罪主体。对诈骗罪也是如此,一般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普通公民,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有些时候犯罪嫌疑人可能是以单位的名义进行的,但是具体并不按照单位犯罪的法条来处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诈骗罪单...


·怎样认定伪造证据罪
      一、怎样认定伪造证据罪 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2、伪造证据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1)主体不同。伪造证据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