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工伤保险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并不只有用人单位才有这样的权利,作为受伤的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其实也是有权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当然,不同主体在申请认定工伤的时候,法律方面的时效要求不同,而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样。
  
  
  


·交警女员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交警女员工被辞退有补偿吗?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犯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


·交强险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交强险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一、交强险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1、交强险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交强险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


·请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是否可以
      交通肇事者对赔偿问题拖拖拉拉不处理的态度,有些就是因为当事人根本就没有交强险的,这样的情形反而让部分受害者在索赔的时候犯了疑惑,当下可能就会对请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是否可以的问题产生疑惑,这里可以告诉您,请求被告进行合理的赔偿和对方有买交强险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请求被告在交强险...


·一、交通事故2死一伤能判多久?
      一、交通事故2死一伤能判多久? 一般情况是处3到7年有期徒刑。有逃逸行为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


·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怎么认定?
      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怎么认定? 网约车作为新兴出行方式,其再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对于一些没有正规驾驶证和车证的网约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往往乘客也有责任。这就给人们出行带来了忧患。许多人对于网约车出车祸赔偿的主体以及人们出行应该怎样选择合适的网约车才最合...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一、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1、铁路用地。指铁道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地铁地上部分及出入口等用地。 2、公路用地。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含乡镇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 3、民用机场用地。指民用机场...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十级伤残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十级伤残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


·在我国交通肇事罪谁起诉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理论上来说,涉及到交通事故当中的人都应该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是绝对不可以有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的,其实如果发生了交通肇事罪,不管行为人是否逃逸,交通肇事者都会被提起诉讼。下面我们要给您介绍的是在我国交通肇事罪谁起诉? 一、在我国交通肇事罪...


·江苏省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高法电〔2022〕337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24日公布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无责赔偿谁出钱?
      一、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无责赔偿谁出钱?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无责的话赔偿款由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报警,之后向自己投保了车险的保险公司报案。若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话,那么日后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以此为借口而拒绝赔偿。那么现实中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报案时需要提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