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力归还农信社贷款,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力归还农信社贷款,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的。  
  如果信用社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法律条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还不上,将造成的后果包括:
  1、个人信用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直接影响到借款人日后贷款;2、产生罚息。在原本贷款负担的基础上,再增加一笔罚息的经济负担;3、会有官司。如果经多次催缴借款人无法偿还信用社贷款的话,信用社可以将借款人起诉上法庭;4、对于有抵押物做抵押的情况,在经法院允许后,贷款银行还可将抵押物拍卖,用以偿还借款人欠下的资金。从合同约定还款日期开始,银行在2年内可以起诉解决。 三、信用社信用贷款不还的诉讼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对于这类事件我国现在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处罚政策。只是要求当事人积极的进行偿还,相应的抵押物信用社可能会进行追讨处理。带队个人的信用记录就会产生信用污点,从而影响今后的生活和工作。还是提示您不要过度消费。
  
  
  


·主张债务可以执行配偶吗?
      主张债务可以执行配偶吗?如果确认债务性质为夫妻共同债务,被执行人配偶应为连带债务人,但要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首先要解决执行名义的问题,即:生效的法律文书只明确债务人为夫妻一方,另一方承担债务缺乏生效法律文书依据。有观点认为,即便有证据证明系共同债务,从坚持判决既判力的角度,...


·邮政贷款的利息存在的风险是什么?
      邮政贷款的利息存在的风险是什么 一、邮政贷款利息存在的风险 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程度的逐年加强,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步伐也随之加快,金融立法呈现出一种超常规的 发展 态势,已经出台的 法律 、法规基本上覆盖了商业银行业务的经营范围。同时,为适应新形势所规划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以...


·产生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产生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一、产生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么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么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是...


·法律规定企业恶意逃债怎么办?
      法律规定企业恶意逃债怎么办? 一、法律规定企业恶意逃债怎么办? 1、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 如果逾期不清算,或者虽成立了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一、企业如何向客户催讨欠款 如果企业没有抓住客户的进货规律和各种周期,企业的业务人员每次去收款自然就会十分被动。 企业发给客户的商品其计划的货款回笼周期已到,企业的业务人员在向客户提出结款时,往往得到的回答是:“这两天银根周转不灵,能不能过几天再说。” 客...


·修路逆向行驶要不要拍和罚款?
      修路逆向行驶要不要拍和罚款?根据我国《道路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在修路、架桥等相关占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时,建造方需先向路政部门递交相关手续,交通执法部门会安排相应的交警或者安放相应的交通标示来进行导向行驶。如果按交通改道标志行驶就不算违章的。这里摄像头也会提前关闭或者不记录。如...


·民间借贷中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中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一、民间借贷中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一)合同有效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民法典》的规定,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内容合法; 4、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要偿还吗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要偿还吗 在夫妻婚后,可能一方背着另一方对外有所欠债,而此时对于不知情的一方来讲,是否需要承担清偿义务呢?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但具体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需要偿还吗的问题。 一、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需要偿还吗 实...


·有人欠钱不还想跑路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想跑路怎么办 一、有人欠钱不还想跑路怎么办 1、民事诉讼 如果是金额比较大的钱,那么可以考虑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之前警告下对方,如果再不还钱就法庭上见。 2、用物品抵押 如果某人破产的话,那么没钱还债就需要拍卖房子、车子等物品,因此,可以让对方用物品抵押。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方式是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方式是哪些?债务人怠于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意思就是替债务人收取债务,但必须向法院申请而且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那么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方式是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方式是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