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孙子代位继承份额到相关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孙子代位继承份额到相关规定是什么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
  二、代位继承权指什么?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三、代位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这是因为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的条件,在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首先需要告诉您的是,我们国家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直系晚辈血亲,其次就是至于具体的代位继承的份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当然通常情况下都是以平均分配来原则进行的。
  
  
  


·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关系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了,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当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法院上诉。在遗产继承中,当同时存在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时,那么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法定继承是...


·在什么情况下子女没有继承权
      在什么情况下子女没有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且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


·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本人去现场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本人去现场吗 一、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本人去现场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本人去现场,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放弃继承公证需要当事人到现场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


·再婚可生育第二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一、第二顺序继承人?
      一、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哪些特殊规定1.兄弟姐妹。①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②继兄弟姐妹之间...


·立的遗嘱继承啥时生效2023
      立的遗嘱继承啥时生效一份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遗嘱,在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开始。法律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定。因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如果接受遗...


·放弃继承已公证可以撤销吗?
      放弃继承已公证可以撤销吗?放弃继承遗产并进行了公证的,那么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书是不能撤销的,也就是说,继承人最初时放弃了继承权,公证后,那么继承人就不能反悔再去继承遗产了。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书是指继承人承诺放弃遗产的继承权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的书面凭证,因为我国的公证处具有高于其他...


·转继承时效纠纷是多久?
      转继承时效纠纷多久?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


·直系亲属继承公证需要多少费用
      直系亲属继承公证需要多少费用?直系亲属继承公证的费用是按照继承人的受益额确定的。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1、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3、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


·胎儿死亡财产由谁继承?
      胎儿死亡财产由谁继承?1、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2、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


·如果有遗嘱还按照继承法走吗
      如果有遗嘱还按照继承法走吗 一、如果有遗嘱还按照继承法走吗? 如果有遗嘱就不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了,除非遗嘱无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