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生活中,您在外打拼漂泊,大都是出租房屋,然而近年来出租房屋不断发生安全隐患,骗租等等,那么在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需要了解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出租房屋应注意事项有哪些呢?1、出租房屋应注意事项一般要弄清楚房子的安全性,而且在选择租房的时候,房子周围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房子比较偏僻,交通不发达的话,那么在外出的时候是非常不方便的,另外对于一些上班族来说,在这方面是不安全的,为此我们应该考虑个人需求,当然每个人对交通的需求是不一样的,有些人的工作性质比较自由,所以在时间方面可以自由调整。比如租赁合同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法律问题,假如在租房子的时候遇到一些不公平的对待的话,一定要留意。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比较复杂,一般在选择房东的时候,也要多方面对比,一些房东比较和善,但是一些房东比较挑剔,我们在这方面要注意合理应对,否则在租房子的后期会遇到很多麻烦的。2、出租房屋应注意事项比较多,租房子的过程中,也要对租房的时间与费用有一个合理的认识,一般城市里的租房费用是比较统一的,有一个市场价格,如果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话,都是有一些问题的,所以我们在这方面也要谨慎。当然在选择房子的时候,房子的用途也要了解清楚,有些是商用住房,那么在水电费上的价格是比较高的,假如没有其他的需求的话,这样的房子的租房费用是比较高的。出租房屋注意事项也多方面对比,这样才可以找到舒适的房子。3、虽然出租房屋应注意事项比较多,但是我们在租房子的时候很容易犯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对房子的所有权不是很了解,有些人是通过中介找房,所以在费用上需要多付出一些,但是有些人是直接与房东联系的,为此这方面不需要付中介费。比如在出租的时候,对租金的商议也要弄清楚,当然在交付押金的时候,要看房东的要求,同时也要衡量自己的经济需求。4、租房的时候出租房屋应注意事项要考虑的问题是非常多的,比如一些房屋的使用情况,有些房屋的装修是非常不错的,为此在交付押金的时候可能要多交一成,当然对于范围的物业来说,有些朋友是选择的正规小区租房,这个时候我们承担的费用可能会高一些,比如物业管理费等等。要注意房间的质量,租房子的朋友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如果在租房期间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话,这个责任应该由谁负责。总而言之,选择租房的时候,房子周围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于女生来说,还需要注意租赁合同,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的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房产能不能分割、怎么样进行分割就成为了男女双方争执的焦点。要解决房屋分割问题,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权属状态。那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呢?要是属于个人一方的房产,则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不能分割的情况。现在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


·二手房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二手房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同样具有双务、有偿、诺成的性质。按照民法理论,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是以转移不动产物权为内容的债权合同...


·怎样判断设有抵押的二手房
      当下,二手房因为其地理位置以及价格优势,市场非常红火。但是,这些二手房有很多都设有抵押。这样一来,很多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就要考虑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应该怎样判断设有抵押的二手房。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判断设有抵押的二手房 一般地说,...


·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实务中,对于“不动产纠纷”范围的理解,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凡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包括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等,都属于不动产纠纷。二是认为仅指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包括不动产债权纠纷。对于与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如房屋中介纠纷、购房款纠纷等,不属...


·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租了房子签了协议后就直接住下了,很少有要
      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租了房子签了协议后就直接住下了,很少有要开发票的。但是其实如果公司给交了住房公积金后,你的租房满足条件的话是可以凭借发票等相关信息去开房租租赁发票的。那么开房屋租赁发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房屋租赁发票在哪开呢?小面小面对于这两点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提供资料...


·一、遗嘱继承房产手续主要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房产手续主要有哪些?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


·一、离婚房子增值了怎么办?
      一、离婚房子增值了怎么办?离婚房子增值部分的分配应该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比如:1、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2...


·房子产权到期后房子要拆怎么办?
      房子产权到期后房子要拆怎么办? 一、房子产权到期后房子要拆怎么办? 有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


·二手房产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产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


·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
      婚前房产就一定是属于夫妻个人的吗?其实并不然,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候,所花费的时间是比较长的,因此就婚前房产来讲,实际存在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么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


·商品房预售要具备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要具备什么条件一、商品房预售要具备什么条件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预售商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出售商品房的基础,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