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当我们离开家乡去外地工作时,必然会在工作地点租房子,那么我们一定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这关系着我们在一个城市的备案记录。那么这类备案申请书如何写,我们以重庆市为例,为您整理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的内容以及申请所需材料。
  
  一、 申请书内容
  
  1、出租房屋情况
  
  座落区县(市) 镇路街、巷 号附 号、幢号、总层数、单元所在层次、房号结构、户型、建筑面积(m2)、建筑年代用途
  
  2、说明
  
  (1)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还是非封闭式
  
  (2)结构分类:钢结构、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
  
  (3)户型分类:单间、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二室二厅、三室一厅、三室二厅、三室三厅、四室一厅、四室二厅、四室三厅、五室以上
  
  3、用途分类
  
  (1)住 宅 类:非成套住房、普通成套住宅、经济适用房、别墅、其他
  
  (2)非住宅类:办公、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摊位、门面、商场、车位、仓储用房、工业用房、其他
  
  4、(1)是否装修房
  
  (2)是否被鉴定为危房
  
  (3)租赁期限年
  
  (4)租金
  
  (5)共有情况说明
  
  (6)共有人姓名
  
  (7)共有人意见
  
  5、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出租人签字(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二、 申请所需材料
  
  1、《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房屋权属证明(验原件提供复印件,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项):(1)《重庆市房地产权证》;
  
  (2)属预购商品房的,收取《重庆市土地房屋预告登记证明》;(3)属在建商品房的,收取《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身份证明:
  
  (1)租赁双方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系委托申请的还应收取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系单位的应收取单位法人代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5、出租房屋已设定抵押的,收取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6、出租房屋转租的,收取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7、出租房屋系共有房屋的,收取全体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以上是以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的内容其中包括房屋的地点、面积、户型、租赁年限以及上方共同意见等内容,本文还介绍了申请房屋租赁合同初始备案所需要申请书、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房产局登记备案。我们提醒,备案书及其他材料中个人信息务必填写正确,交予公安局,以此保护自身权益和安全。


·婚前房产婚后怎么加名字
       对于婚前房产来讲,在购买的时候由于男女之间不具有婚姻关系,因此此时只能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但在结婚之后,双方拥有了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另一方就会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那么此时婚前房产婚后该怎么加名字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房产婚后怎么加名字 对于个人婚前购买的...


·商品房交付标准
      如果地方政府对于商品房交付有相关规定的,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规定执行。如果地方政府对此没有规定,当事人选择了经竣工验收合格,该交付标准只需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四方验收合格即可,无需经过验收备案。 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交付条件,或出卖人不出示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立遗嘱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立遗嘱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


·要怎么避免租房中介风险
      很多人租房都是会选择找房产中介机构,好歹有一个保障。但在通过房产中介租房的时候,也是有会有一些风险的,对于当事人来讲一旦产生风险那么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实践中应该要怎么避免租房中介风险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怎么避免租房中介风险 通过房产中介租房、买房...


·二手房过户流程时间限制是什么
      二手房在买卖交易中,购房一方如果表示愿意购买,则会在看完该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就会要求进行过户。那么,二手房过户流程是什么?其具体时间大致是怎么样的?今天我们针对“二手房过户流程时间限制是什么”,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二、二手房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


·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
      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很多年轻的夫妻都会在结婚之前购买一套商品房,这样在结婚之后就可以有一个安稳的居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场合需要一份商品房入住证明,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商品房入住证明的范文内容是怎样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遗嘱中没有写清楚房产证号的话通常也是有效的,只要这套房子有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立遗嘱人的名字遗嘱就有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要生效还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遗嘱的内容由当事人亲笔书写,有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等。   没有写清房产...


·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为了避免对方分财产,而选择拿着夫妻共同财产,以他人名义在外购买房产。那么对这样以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要是夫妻日后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却是实...


·合肥房产备案具体是指什么房屋备案
      合肥房产备案具体是指什么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 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定《房地产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街出租屋管...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


·放弃继承房产权需要什么手续
      放弃继承房产权需要什么手续?放弃继承房产权一般需要出具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协议,此外不需要办理其他的手续。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没有经过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