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过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作为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最后的工程建设的进展和质量。那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内容有哪些,接下来,就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的相关资料。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
  
  按建设工程生产组织的特点,一个项目往往由众多参与单位承担不同的建设任务,而各参与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利益不同,因此形成了以下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类型:
  
  1、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的总组织者)
  
  2、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3、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4、供货方的项目管理
  
  5、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6、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三、服务范围: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四、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一)质量管理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如何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是每一位企业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影响质量控制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方法、设备和环境”五大方面。因此,对这五方面因素严格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这就要求我们认真仔细分析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上人、材、机、方法和设备等各方面的漏洞,并及时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我认为首先必须增强施工人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以及提供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做到认真执行国家相关的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其次,加强材料的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抓好材料的现场管理,并做好合理使用;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在项目组织架构内建立覆盖全面、协调统一的质量保障体系,有效保证建筑产品的全部功能质量。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材料的采购使用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切实强化工程质量监理。不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还是工程保修阶段,质量监理单位都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规定的要求,认真覆行监理职责,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马虎,对不合格的工序坚决返工。
  
  (二)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在项目施工管理中,至为关键的内容是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与投资控制。项目实施前,必须事先制定切实可行的科学的进度计划。制定计划时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使进度计划尽量符合变化后的实施条件。在了解和熟悉图纸基础上,根据合同要求编好工程进度计划。根据进度计划配置人员、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使投入的人力、设备、周转材料确保工程进度。因为工程项目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交付使用关系到项目经济效益的发挥。这就需要我们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模式与组织架构,建立严密的合同网络体系,调动您的积极性,避免相互之间的职责不明、分工不清,从而促进建筑工程施工多快好省地顺利进行,要搞好项目的进度管理,需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建立项目管理的模式与组织构架问题:一个成功的项目,必然有一个成功的管理团队,一套规范的工作模式、操作程序、业务制度。
  
  建立一个严密的合同网络体系问题:一个较大的工程,是由很多的建设者参加的共同体,这就需要有一个严密的合同体系,调动您的积极性,从而避免相互的拆台、扯皮。
  
  与政府规划设计配合问题:工程前期政府手续的办理以及市政配套工程的安排。与政府机关的充分沟通与良好关系,是项目成功的保证。
  
  (三)成本管理
  
  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工程项目的成本是指在以该建筑工程项目作为成本核算对象的施工全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劳动者的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其内容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为切实做好成本管理,必须制订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有效措施,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成本控制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要求项目经理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成本控制、安全和现场管理标准化全面负责,尤其要把成本控制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建筑项目成本控制的策略有以下几种:
  
  1、加强项目经理成本管理意识,利用激励机制使各项成本消耗与职工利益挂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管理的成本控制体系,可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2、建立和完善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体制
  
  3、加强项目成本管理基础工作,项目开工前要编制出施工图预算,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时限准确及时提供竣工决算。一切物资的收、发、领、退都要按规定手续办理,对库存物资和现场材料定期进行盘点,保证据物相符。
  
  4、加强成本的过程控制对成本实行动态管理,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控制成本。
  
  5、加强材料费管理,做好材料成本的有效控制,对所要耗用的工、料、费按成本目标进行支出和有效监控,预防和纠正随时产生的偏差,避免材料超期储存积压,切实把实际发生的成本控制在目标规定的范围内。
  
  当然在成本控制管理前,首先要设置合理的目标。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周期较长、人财物消耗量大,所以各个阶段应确定相应的控制目标,彼此之间相互制约和补充。其次是有效的实施成本控制管理目标,做好设备材料采购的费用控制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费用控制。
  
  (四)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必须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原则,强调安全与施工生产同步,施工必须抓安全,坚持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制订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1、正确把握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律,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终端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的相关资料,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是针对工程建设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的活动,对于怎样做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应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四个方面进行。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工伤鉴定7级如何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员工在进行工伤鉴定以后的首要事情就是要和用人单位商谈赔偿的事宜。其实针对工伤赔偿这样的事情,在我国法规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进行推脱的,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是如此。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鉴定7级如何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鉴定7级如何赔偿标准是多少? ...


·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证明
      虽然说现在的年轻人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合理的跳槽对年轻人来说也是比较好的一件事情,能够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环境来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份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怎么证明? ...


·因业绩不达标公司处罚员工合法吗?
      因业绩不达标公司处罚员工合法吗? 一、业绩不达标公司处罚员工合法吗? 首先员工对这种不合法的体罚行为是可以拒绝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因此该员工对...


·劳动合同违约金是什么
      说起劳动合同违约金,相信各位劳动者都不会感到陌生吧。但要是真正问您,究竟这个劳动合同违约金是什么,估计很少能够有人可以解答清楚。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是什么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


·劳动者的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会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在伤情稳定之后,劳动者还应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束之后劳动者会获得工伤鉴定书。那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工伤鉴定书的作...


·员工被辞退了年假没休完怎么办
      员工被辞退了年假没休完怎么办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


·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
      当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公司都是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员申请工伤认定,其实除了公司请的机构进行伤残认定,劳动者也是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请求来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最后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 1、是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


·职工在工作期间意外因公受伤
      职工在工作期间意外因公受伤,经过鉴定后,可以领取到一笔企业支付的赔偿金。但是并不是,所有在单位受的伤,就都是工伤。工伤的确认是需要相关部门提供工伤鉴定书,用人单位以此为依据进行赔偿。那么,南京工伤鉴定流程都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员工辞职的时候需要单位批准吗
      劳动者在不满意现行的工作时,通常会有辞职的想法,法律也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为辞职,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在这种时候,员工辞职的时候需要单位批准吗?可能不少人都这样认为过,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辞职的时候需要单位批准吗 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


·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虽然说员工只要在工作范围内和工作时间内发生了工伤的话,工厂或者说用人单位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最起码应该积极配合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实际上我们几乎可以说很少有用人单位会主动的进行配合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1、...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死亡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