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向法院起诉讨要孩子的抚养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怎样向法院起诉讨要孩子的抚养费?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同时,另一方享有探视权。
  
  二、离婚抚养费多少,怎么规定的?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延伸补充: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综上所述,关于怎样向法院起诉讨要孩子的抚养费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如果对于抚养费的给付有争议的,可以到法院去主张自己的诉求,当然抚养费的给付还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可以是一次性的支付抚养费,也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协商成多次支付,这主要看具体的案件。
  
  


·婚姻里夫妻可以共处一室
      婚姻里夫妻可以共处一室,离婚后总有一方必须搬离。对于没有居住场所的人来说,房屋产权争夺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房子的可观价值也导致双方争执不肯退让。为此,我国婚姻法对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进行了规定,合理分割房产。那么,婚姻法离婚房产的分割有哪些规定呢? ? (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


·夫妻一方怎么诉讼离婚证?
      夫妻一方怎么诉讼离婚证?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


·一、私生子抚养费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私生子抚养费起诉程序是怎样的?起诉孩子抚养费的程序主要是行使抚养权的一方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用、然后等待开庭审理、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需要以下材料: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权利与义务有什么区别 与婚生子女一样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权利与义务有什么区别 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与婚生子女一样,在父母、祖父母、外...


·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出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家里尚有未成年子女的话,此时确定了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还不够,还需要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计算、确定才行。那此时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出来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出来的 ...


·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一、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


·如何判断彩礼的标准?
      在婚前,男方给新娘送彩礼是中国的风俗习惯。然而,很多人不知道哪些是彩礼,哪些不是彩礼。当婚姻不成功时,很容易就彩礼返还的问题发生争执。如何判断彩礼是解决彩礼返还的关键。但彩礼是有相关的判断标准和条件的。要判断什么是彩礼,首先要了解彩礼的基本含义。彩礼仅根据婚约、根据当地习俗和习惯...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


·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对于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存在无效情形的,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判决婚姻无效,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因不存在婚姻关系,不需要法院判决。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


·一、女方不付抚养费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一、女方不付抚养费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