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继承条件包括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财产的继承中,就包括了对死者合法所有的房产进行继承。但需要注意,房产的继承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那根据法律的规定,房产继承条件包括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房产继承条件包括哪些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3)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二、继承房产手续怎么办理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继承房产可不想继承现金、存款那么简单了,毕竟房产属于不动产,想要继承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而在此之前还需要满足规定的房产继承条件才行。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因此在继承的时候也很容易产生纠纷,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处理纠纷。


·一、夫妻双方房产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双方房产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


·父母是否可以出售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有时候父母买房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而是选择登记在子女名下,若此时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父母是以监护人的身份来帮子女购房的。但日后,随着客观情形发生变化,可能需要出售该房产。那此时父母是否可以出售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父母是否可以出售登记在未成年子...


·买房子要办哪些手续
      买房子要办哪些手续 (一)自我能力评估 注意事项:买房应以实际收入情况为基准,不买贵的只买好的。切勿爱面子购买一套超出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房子。每月供房所用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40%。 (二)挑选房源 注意事项:在第一步基础上了解如发展商实力、声誉、口碑,地段、价格、户型、...


·买房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买房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同时对于不少家庭而言,也是一件重大的事情。每个购房者都想购买满意的房屋,同时价格还不能过高。这就要求在实际买房的时候考虑清楚一些相关的因素。那究竟买房子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1、房价 如果在同一个区域的盘价格相差...


·分期买房子其实不是指分期向开发商支付房款,一般都是指在自己支
      分期买房子其实不是指分期向开发商支付房款,一般都是指在自己支付了首付之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而此时分期还的应该是银行的放贷,对于开发商而言,最多允许分两次将房款给足。那一般分期买房子首付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期买房子首付多少 在首套房的...


·租房合同只签字生效吗?
      租房合同只签字生效吗? 一、租房合同只签字生效吗? 租房合同只签字没盖章,一般有法律效力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


·南京市经济发达,但是也存在不少住房困难群体;为此,政府出台了
      南京市经济发达,但是也存在不少住房困难群体;为此,政府出台了相关的公租房政策。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南京公租房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南京公住房如何申请,申请条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公住房如何申请 ? ...


·危房拆迁赔偿有几种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


·房产继承周末能办理吗?
      房产继承周末能办理吗?房产继承一般周末不能办理,一般办理房产过户等业务,只能选择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时间。提出房屋继承过户请求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所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不留遗嘱继承房屋的方式有哪些?
      不留遗嘱继承房屋的方式有哪些?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


·房产销售价格欺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房产销售价格欺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价格欺诈行为的表现 1、虚构原价再打折 表现:商家标示一个虚高的价格为原价,再大幅度打折。实际上这个原价从未成交过。 2、使用误导性语言 表现:商家采用以令人误解的语言文字或是图片标价,甚至直接使用欺骗性语言文字图片诱骗消费者与之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