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
  
  (一)在1个月内的,不管谁不愿意签均不需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本站我们认为,在此期间,单位不愿签订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虽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除,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要看谁不愿意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本站我们认为,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的话,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如果用人单位要终止劳动关系,则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满1年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双方的用工关系。
  
  劳资双方满1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劳资双方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如果以劳动者不愿意补签合同单方解除的话,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而应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一)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如果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劳动关系的双方是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开用人单位,同时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是不需要赔偿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如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如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


·只有工资条手写无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随着劳动法的公布实施,许多劳动者都有了较强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但还有些管理不规范、没有社会责任感的用人单位,骗取一些缺乏法律知识的劳动者信任,采取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等违规手段,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劳资纠纷,吃亏的往往是普通劳动者,那么,如果只有工资条是手写无劳动关...


·砌体工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一个工程包括很多子工程,比如砌体工程、防水工程、水电工程等。施工方在各个阶段都应该精心施工,杜绝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那么,砌体工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一般情况下去,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监理方会要求施工方暂停施工,查找原因,并进行维修,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砌体...


·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
      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几乎所有在做工程的人都对于工程的质量非常的在意,毕竟工程质量决定着一个工程是否成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确实也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工程,每一个工程的质量的评判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很多人比较困惑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接下来我...


·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规定
      一、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规定?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确实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也可以从提出之日起计算30天再同意其提出的解除劳动合...


·未缴纳社保可以去工伤鉴定
      未缴纳社保可以去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仍...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等级标准分为多少级?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等级标准分为多少级?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


·怀孕期间被辞退应该如何处理
      当公司违法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规定有什么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规定有什么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


·办理工伤需要什么资料
      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需要带以下资料: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


·一、劳动合同第44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第44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