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要过户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要过户吗,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可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应当出具与原来土地使用证人的身份关系,旧土地使用证,以及需要过户的人身份证,领取新的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合法有效。填写内容是否一致。
  
  
  一、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要过户吗
  
  可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应当出具与原来土地使用证人的身份关系,旧土地使用证,以及需要过户的人身份证,领取新的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合法有效、填写内容是否一致。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转让所需材料
  
  (一)、协议转让: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证或买卖协议书
  
  4、受让方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企(事)业单位证照
  
  6、企业章程
  
  7、其他材料
  
  (二)、法院裁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裁定文书或法院调解文书
  
  3、受让方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房产已过户的,提供房权证与契证
  
  5、企(事)业单位证照
  
  6、企业章程
  
  7、其他材料
  
  (三)、委托拍卖: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拍卖公证书或委托公证书
  
  3、受让方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房产已过户的,提供房权证与契证
  
  5、企(事)业单位证照
  
  6、企业章程
  
  7、其他材料
  
  (四)、国有企业转让: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证或买卖协议书
  
  4、受让方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企(事)业单位证照
  
  6、企业章程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要过户吗,土地使用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当事人应当提供委托书或者转让书,是否身份证,已经签订的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地下资源,埋藏物品,出让土地使用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城市规划。
  
  


·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怎么计算?
      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怎么计算?在我们国家,国家对土地的规划是比较规范的,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我国的土地使用用途分为几种,没种的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那么在土地使用用途变更了之后,其使用年限也是要随之改变的,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变更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怎么计算。 一、土地使...


·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
      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 我们知道,每个公民或者单位,使用国有土地都是需要纳税的,为了规范纳税行为,国家立法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根据这些法律条文的规定,并不是使用所有类型的土地都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那么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 一、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


·离婚的话异地可以办理吗?
      离婚的话异地可以办理吗? 离婚的话异地可以办理吗? 自愿离婚是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的土...


·烟台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烟台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 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土地的经济价值,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甲方将一处土地有偿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


·征地补偿法律法规的内容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法律法规的内容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为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沧州征地补偿标准由谁来决定?
      沧州征地补偿标准由谁来决定? 一、沧州征地补偿标准由谁来决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


·一、房子卖了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
      一、房子卖了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 1、亲属同意迁入的,可以作“亲属投靠”申请迁入近亲属的户口,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办理很麻烦,最基本的需要落户到的户口上的所有人一起去派出所办理同意迁入。 2、如果单位有招调集体户口的资质,可以将个人的户口迁户单位挂靠。 3、如果没有单位的,可...


·菏泽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菏泽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国家或者地区要进行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来保证工程建设的完成。不过,国家政府在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为了避免对人民利益造成损害。就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赔偿办法。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菏泽征地补偿办法,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


·献县征地补偿片价的规定有哪些
      献县征地补偿片价的规定有哪些【征地情况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