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人是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产抵押登记也是非常严肃的一件事情了,当生活中我们需要跟其他的机构借钱,而作为以借款的价值相对应的抵押物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房子,所以房产抵押登记几乎就是因为我们跟别人建立了债务债权关系。而很多人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时候考虑的问题是,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人是谁?
  
  一、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人是谁?
  
  房屋他项权利人一般就是指借款的机构。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所有权基础上创设的针对他人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如租赁使用权、典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他项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而是在土地使用权基础上设立的。
  
  他项权登记仅指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土地权利设立的登记。房产他项权证的权利人有质权人、租赁使用权人、典权人、地役权人、抵押权人等
  
  二、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1、 抵押结束,抵押人应按《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返原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2、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并交抵押权人盖章、
  
  3、 他项权注销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申请 管理收件 审查、审批 注销 解除冻结
  
  4、 手续完备,抵押权人同意于受理当日办理完结注销手续。
  
  三、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申办手续有哪些?
  
  1、房屋他项权证;
  
  2、产权人身份证。
  
  3、注销登记申请表
  您应该就知道了,房屋他项权利人其实就是债权人,如果我们购买商品房要贷款,那说白了房屋他项权人就是银行机构,把房子抵押给了哪个借款机构或者是抵押给了典当行,那么典当行就是属于房屋的他项权利人,不过他项权利人也是要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的,债务债权关系正常履行的时候,他项权利人也不得随意处置房子。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否影响转让不动产合同的效力?
      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就不动产物权变动而言,这里的转让,指的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引起不动产变动的原因行为即合同的效力,不受抵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影响。...


·房屋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房屋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1)1%个税,应该是因为不能提供购房发票,按1%征收率核定的个税。(2)根据《征管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 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


·一、夫妻按揭房离婚怎么分割?
      一、夫妻按揭房离婚怎么分割?1、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分割。根据现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由于房产证是婚前取得的,所以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同样...


·无证房拆了有补偿吗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其一、无证房如果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的,该无证房被拆除之后,应当给予补偿;其二、无证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则被拆除后不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


·在广州推出租售同权这个政策之后,许多想买房的人开始犹豫并开始
      在广州推出租售同权这个政策之后,许多想买房的人开始犹豫并开始将买房的想法偏向了租房,因为租售同权使得租房的人可以享受与买房一样的权利和待遇。很多拥有公寓的人问我们,租售同权后公寓形势如何呢?下面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租售同权后公寓大热 “未来,传统租赁模式将会逐渐消逝,规模化、...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以及配套设施等,还有付款方式和交房方式等。纵使房屋买卖合同条款明细清晰,也不乏有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内容?下文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


·房屋婚前装修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房子已经成为了很多家庭经济价值最大的物品,因此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很重要,许多夫妻也会因为房产分割而产生争执。在结婚时有的人会要求先要买房才能结婚,所以婚房都在结婚前装修,那么房屋婚前装修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一、房屋婚前装修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民法典》(...


·苏州离婚房子过户费用多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生活起居处处不离房子,夫妻由于各种原因而选择离婚的话,过户房产就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离婚过户房产是需要缴纳税费和手续费登记费和工本费这些费用的,如果不按规定上交那么房产是无法过户成功的,那么离婚房产过户又需要缴纳多少费用呢?下文对苏州离婚房子过户费用多少这...


·恋爱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分手时怎么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三百零九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


·房产继承爷爷奶奶死亡证明没有怎么办?
      当时没有死亡证明:可以从村委会、派出所开出证明,派出所应当有户籍注销的记录。 或者直接起诉确权,然后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来办理过户等手续。(一)、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