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闹离婚半年了可以自动离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闹离婚半年了可以自动离吗?
  
  不可以。离婚的方式只有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二、离婚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对于离婚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目前,离婚原因层出不穷,有性格原因、家庭暴力、婚外情,甚至还有为了购房假离婚,最后变成了真离婚。不管时代如何变化,婚姻依旧是两个人相爱相守的承诺,有人曾说,结婚是需要冲动的,但是,我们更希望提醒各位在离婚的时候,能够三思而后行。
  
  
  
  


·遇到不准予离婚判决的情形怎么办?
      遇到不准予离婚判决的情形怎么办? 一、遇到不准予离婚判决的情形怎么办? 1、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可以先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属于无效婚姻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或另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不是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同居,也不属于事实婚姻,不用向法院起诉,直接解除关系即...


·家庭包办婚姻是不是违法的家庭包办婚姻在民法典中属于违法行为
      家庭包办婚姻是不是违法的家庭包办婚姻在民法典中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民法典》 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受害人可到法院提起对自身包办婚姻撤销的诉讼请求,但要注意诉讼时间期限,超出期限可能不予受理。不管是以那种方式的婚姻,在符合法律充许离婚条件的都可以离婚...


·离婚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离婚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可以选择离婚的方式结束这种生活。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选择诉讼离婚的话通常要聘请律师代理案件。有些当事人经济上面比较困难,请不起律师,而法律援助就是针对生活贫困群众的,那么离婚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


·离婚抚养费给多少才合适
      离婚抚养费给多少才合适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


·想离婚,怎么离?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夫妻在结婚后可能因为生活中的小事争吵,长此以往就容易让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进而离婚。那么要是夫妻想离婚的话该怎么离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认为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分居满一段时间...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 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之前已经写过离婚诉讼书了,但是法院驳回了自己的离婚请求,所以才会有第二次离婚诉讼书的出现,那么第二次离婚诉讼和第一次离婚诉讼的书写有什...


·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是一样的吗
      要是夫妻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离婚的话,那此时法院需要作出离婚调解书,然后送达给当事人,需要注意这个离婚调解书也是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但在很多人的眼里还是认为只有拿到了离婚证才算解除婚姻关系。那这个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是一样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离...


·起诉离婚律师代理是怎么收费的
      起诉离婚的时候,有的当事人为了争取到自己想要的,往往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也就是让律师来代理离婚案件。需要注意,此时就要支付相应的律师费。那通常起诉离婚律师代理是怎么收费的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律师代理是怎么收费的 (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


·女人离婚不要孩子不给抚养的费要承担什么责任
      女人离婚不要孩子不给抚养的费要承担什么责任《婚姻法》中抚养费的定义是,对于离异父母,不养育子女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有关于孩子的成长生活所需费用。对于抚养费的标准,司法部门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那么女人离婚不要孩子不给抚养的费,在法律上是否违法了呢。《婚姻法》中有关条文明确规定...


·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
      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


·哪些行为属于重婚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重婚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2、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3、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