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中的转化犯问题有什么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抢劫罪中的转化犯问题,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转化,应当首先实施了盗窃抢夺或者诈骗行为,如果携带器械,可以转化成为抢劫罪,或者使用暴力威胁,从而转化才抢劫罪,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前提,是当场实施暴力行为,或者携带凶器,胁迫抢夺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可见,转化型抢劫罪分两类:第一类是携带凶器抢夺转化而成的,第二类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后出于某种目的继续实施特定行为转化而成的。
  在这二类转化型抢劫罪中,第一类是基于前提行为“携带凶器”而转化,第二类是基于后续行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而转化,二者相对而言,“携带凶器”是静态的、消极的,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动态的、积极的。
  抢劫罪转化的条件: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这是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前提条件;2.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时间和手段条件;3.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目的条件。
  最高法院关于抢劫的三大解释合集(含2016最新解释)
  一、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转化型抢劫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由此引出两个相关问题。一是转化前的行为是否必须构成独立的犯罪;二是转化前的行为是否包括采用盗窃、诈骗、抢夺方法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对于后一问题,笔者认为,要视以盗窃、诈骗、抢夺方法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是否侵犯财产权而定。如果先前行为没有侵犯财产权的,如盗窃、诈骗、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品,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行为,就不具备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若构成独立犯罪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先前行为侵犯的是包括财产权在内的双重客体的,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行为,就具备了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对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的先前行为,即盗窃、诈骗和抢夺财物是否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的问题,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意见分歧很大。笔者认为盗窃、诈骗、抢夺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综上所述,抢劫罪中的转化犯问题,转化的必要条件是当场,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大小,转化抢劫不同于典型抢劫,盗窃罪认定是有数额标准的,如果盗窃数额不大,但是其后行为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判处,转化犯应当前期已经构成犯罪,
  
  
  


·入室杀人未遂怎么判刑
      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入室故意杀人的既遂标准,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入室过失杀人的既遂标准,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如何的抗诉?
      一、刑事案件发回重审如何的抗诉?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介绍拐卖儿童罪是否能定从犯
      介绍拐卖儿童罪是否能定从犯介绍拐卖儿童的行为是会被认定为共犯处理的,拐卖儿童的行为是以出卖为目的的,而儿童的认定是在未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和女童,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上的女性那么久会构成拐卖妇女的罪行,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这里的8种情形具体包括:(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


·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
      一、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非法集资杀人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集资是我国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的一项违法行为。经常会有人因为非法集资败落而杀人,这是很不明智的行为。那么,非法集资杀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的脚步去了解一下因非法集资败落而杀人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非法集资杀人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


·江苏省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
      我国没有将走私毒品犯罪单独规定为一个罪名,而是与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规定在一起,为一个选择性罪名,因此很多时候,他们的量刑标准也是在一起的。下面我们整理江苏省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1、走私毒品犯罪,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具有...


·漏罪与新罪计算应该怎么处理?
      漏罪与新罪计算应该怎么处理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


·抢劫罪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对于抢劫罪这样的重罪,相信您都知道《刑法》中做出的量刑标准是很严格的。那到底如今我国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抢劫罪量刑标准最新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抢劫罪量刑标准2020年最新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


·刑法规定轻伤二级是什么罪
      刑法规定轻伤二级是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


·法律规定刑法包庇罪应判几年?
      一、刑法包庇罪应判几年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