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商更改抚养权到对方是否可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抚养权虽然一直都社会上很多离婚夫妻争夺的一部分,但是现实中也是由那些有了抚养权却发现自己没有能力很好的承担这份责任的人,所以就会为了孩子开始协商是否可以将已经确定的抚养权再变更到对方手中。那么,协商更改抚养权到对方是否可以?
  
  一、协商更改抚养权到对方是否可以?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一)协议变更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二)诉讼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备案后,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但是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但是,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后,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加盖财务部门章。 上文就是关于如何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简单介绍。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因此父母在对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一定要谨慎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就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一致的,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但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起诉人提供相应地证据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所以我们建议您最好可以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处理这类诉讼案件,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相关证据,以顺利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
  综上所述,如果只是希望将抚养权转移到有更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人手中是肯定会被允许的,但是如果仅仅是自己不想要承担抚养责任而想要用更改的双方是逃脱责任就肯定是不会被认可的。
  
  
  
  


·一,父母家庭财产分割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父母家庭财产分割书格式是怎样的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 (2)具体分配方案。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 ...


·在我国向法院起诉离婚要钱吗
      在很多情况下,有一部分公民都认为,像法院这种国家的公共机关部门,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通常情况下是免费的。其实并不是如此,我国法院在审理任何案件的时候都规定得有相应的收费标准,这一点是需要我国普通公民有所了解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向法院起诉离婚要钱吗? 一、在我国向法...


·领过结婚证女方户口可以不迁走吗
      领结婚证和迁户口没有必然关系,是否迁户口要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和迁入地的落户政策。1、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2、夫妻关系迁户口必须提供:(1)结婚证。(2)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合法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处理
      合法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处理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彩礼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内容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内容怎样?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


·一、离婚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


·母亲再婚后可以要求子女随继父姓吗
      母亲再婚后可以要求子女随继父姓吗 一、母亲再婚后可以要求子女随继父姓吗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因此,夫妻离婚后,父或母不得擅自将夫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姓氏更改为...


·女方不给抚养费没有财产怎么办?
      在夫妻之间离婚后,如果双方是有子女的,就肯定会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对于抚养费,不管是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还是另一方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义务。虽然抚养费不是终身制的,但是在负有抚养义务期间,就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在实际中,女方不给抚养费没有财产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这一...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而此时能够分割处理的,只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么您知道法院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判决的时候,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


·起诉离婚需要律师辩护吗?
      起诉离婚需要律师辩护吗?诉讼离婚,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必须要请律师,当事人完全可以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也就...


·法律规定什么行为构成重婚
      什么行为构成重婚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2、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3、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