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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中担保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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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关系中担保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担保书的存在是为了保证某种债务的实现。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婚姻一旦出现矛盾,一方会要求另一方写下担保书,那么,这样的担保书的法律效力如何呢?承诺函(担保书)的效力是什么?今天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的相关分析。
  一、婚姻关系中“担保书”效力的解析
  婚姻中出现出轨情况时,一般都会采取写下“担保书”或签订协议的方式,来约束出轨方的行为。但所谓的“净身出户”并非法律术语,“净身出户”的定义并不明确。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
  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此约定为夫妻双方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善意第三人。夫妻双方在签署“担保书”或协议时,应当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担保书”或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婚姻法规定“离婚
  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在双方签署的“担保书”或协议中剥夺了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则该条款不能受到法
  律保护。
  二、关于承诺函(担保书)的效力问题
  影响单方承诺保证函法律效力的要件不外以下两种:1、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从合同法角度而言,任何一个合同的订
  立,都要由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尽管单方承诺保证函系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出具,但是如果在承诺保证函中明确无误地表达了类似“愿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意思表示,另一方当事人也表示了接受,那么保证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应当视为已经具备。2、单方承诺保证函形式与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法》
  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从以上的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担保书的法律效力是根据担保书的具体内容而定的。在婚姻过程中,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所做的担保书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情形下,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时,在现实的庭审过程中,一方还可以将此“担保书”作为证据的形式提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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