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2、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四、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有关离婚财产纠纷的相关信息,许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内,双方会口头约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因为是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就会出现结婚3年离婚财产分割产生纠纷,所以还是建议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方案上必须进行书面形式的约定。
  
  
  
  


·开庭前一周被法院羁押家属是否可以探望
      开庭前一周被法院羁押家属是否可以探望 一、开庭前一周被法院羁押家属是否可以探望? 家属不能探望,但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亲属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做的事情: 辩护律师会向侦查机关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情况。 犯罪嫌疑人在判决书生效前,是不允许...


·办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办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夫妻要是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毕竟在我国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而此时多数夫妻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那一般办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应当...


·打官司自己家人可以当证人吗
      打官司自己家人可以当证人吗在法庭上自己的家人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


·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的,也不违法,可以有效。 但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你今后支付抚养费。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国家人员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国家人员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吗?不能的;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新婚姻法夫妻扶养义务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夫妻扶养义务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民法典》子女...


·分居多久算离婚以及需要什么证明
      夫妻之间可能会因为感情问题而分居一段时间,那么这个时间期限是多久才能达到离婚的条件呢?实在想分居应该向法院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呢?今天来帮您分居多久算离婚以及需要什么证明这一系列的问题。 一、什么是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


·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当前社会上因为一些规章制度的限制为了一些私人的利益,很多人会选择假离婚来帮助自己达成某一目的,但一些假离婚可能会遇到假戏真做的情况,这时候离婚的纠纷就会比较难处理,财产纠纷问题如果不及时处理的话很可能会导致自己蒙受损失,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就是当前人们正在热议的话题。 什么是...


·离婚时分居期间如何分割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离婚时分居期间如何分割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


·涉及军魂离婚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
      1.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


·离婚登记协议书的效力是多久?
      离婚登记协议书的效力是多久?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种规定: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2、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