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订立买卖合同须注意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订立买卖合同须注意什么?
  
  经济合同的签订十分重要,最好熟读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然后再行签订。现将签订合同须注意的事项罗列如下:
  
  买卖和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自然人就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2、标的;(应写全称,写具体,不能简写,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
  
  3、数量;(必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4、价款或者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
  
  5、质量;(产品的质量标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要按企业标准签订,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有明确规定
  
  7、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规定)
  
  8、解决争议的方法。(可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法院解决)
  
  另外还可以规定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买卖合同中的漏洞如何防范?
  
  对于买卖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及欺诈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3、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及领导人的素质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许多漏洞的出现是由于经办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所致,因此应注意提高业务人员及领导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情况切实反印和保护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是否对该交易行为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可以让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提供帮助。
  
  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我国《合同法》虽然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情况订立。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可以进行参照。若有条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进行鉴证。一方面可以对内容进行把关,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合同的严肃性和可信度。
  
  5、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如,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6、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 防止虚开支票的欺诈有两个方法较有效,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较为紧俏。另一种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开户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从而避免损失。
  
  另外,应写清合同的签约地点,交货地点(十分重要);出了纠纷由那里的仲裁委员们仲裁,或由那里的法院受理,这些可由双方协商填写。
  
  订立买卖合同须注意什么?要注意对合同具体内容的审查。买卖合同中的漏洞如何防范?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清楚的介绍,希望上文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买卖合同相关的问题。买卖合同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平常我们在逛超市买商品时也在无形中与卖家订立的买卖合同。不过,对于房产之类的标的额巨大的买卖,其合同的签订则是至关重要的。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将遭受的损失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如果您需要与他人签订标的数额较大的买卖合同时,最好是能够事先咨询一下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签订合同后因政策变化应该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因政策变化应该怎么办?当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合同后,合同就会开始生效。但是,往往有一种情况会出现,那就是签订合同后因政策变化应该怎么办?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对此情况进行处理,详情由我们为您解答。一、签订合同后因政策变化应该怎么办?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


·软件代理合同处理有哪些
      软件代理合同处理有哪些办法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决定要共同合作什么事情的话,那么在签订合同以后,正常情况下,只要双方都严格的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就可以了,这也不会发生什么样的纠纷。如果要针对合同进行处理的话,那么肯定是发生了合同纠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


·出租方违约合同赔偿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避免合同纠纷发生
      出租方违约合同赔偿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避免合同纠纷发生,往往要约定违约责任,如果出现任何违约的情况,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解决。那么出租方违约合同赔偿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出租方违约合同赔偿相关知识。 一、出租方违约合同赔偿 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方违...


·哪些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哪些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下列三种情形,当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


·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怎样认定合同诈骗罪?
      诈骗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利用信用卡、信用证实施诈骗行为,而有的是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进行诈骗。对不同犯罪的认定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主要来看看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


·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对方吗
      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对方吗单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单方解除合同一定会解除吗赋予了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对...


·老板毁约承包合同应怎么补偿?
      老板毁约承包合同应怎么补偿?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没有约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


·口头合同怎么证明实际存在
      口头合同怎么证明实际存在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书面和口头和其他形式。合同订立过程中一般建议采用书面协议,这样日后产生合同纠纷也有书面合同来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但是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合同双方当事人是熟人,或者嫌麻烦,而采取了口头商定的策略。口头协议的订立不利于明确双...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撤销权如何抗辩?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撤销权如何抗辩? 一、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撤销权如何抗辩 即主张本案事实不符合该“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 如经审查认为抗辩理由成立,法庭将认定本案不适用该“法律规范”,作出原告败诉、被告胜诉的判决。 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反诉和抗辩都是向法院主张撤...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冲突怎么办?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冲突怎么办? ?一、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冲突怎么办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 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信息: ...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订立原则,是由《民法典》所规定的,贯穿于整个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主体均应严格遵守的原则。它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平等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