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样的买卖合同无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管什么样的合同,在出现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时,合同将会被确认无效,买卖合同亦是如此。具体来说,什么样的买卖合同无效呢?如果合同无效将会产生一系列的后果,甚至会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对于当事人来说,在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时怎么办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什么样的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形的买卖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买卖合同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的无效。(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利益的买卖合同无效。(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买卖合同无效。(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买卖合同无效。(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买卖合同无效。
  二、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时怎么办?
  1、协商解决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3、诉讼解决当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的也越来越多,而且这种方式效力更高。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时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的介绍,希望上文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现实生活中,一些买卖合同的标的数额都比较大,一旦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将会给当当事人造成不小的损失。如果您遇到了买卖合同纠纷,要注意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避免因买卖合同纠纷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如果您不知道应该选择哪种方式解决或者不知道怎么解决时,您可以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
  
  
  


·入职一年半后才签合同
      相信很多刚毕业踏入社会的朋友对劳动合同的签约不是很清楚,可能有的朋友入职时没有在意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在入职一年半后才签合同,也有的从头到尾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这样以后怎么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呢,所以教您防范于未然,给您科普是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贸易合同及贸易合同审核要点
      贸易合同及贸易合同审核要点 一、贸易合同 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贸易合同的特点 1、贸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2、贸易合同是具有法律束约的一种协议 3、贸易合同当事人的法...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找专长律师:征地拆迁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房屋要进行装修之前,房屋所有者会与装修公司签订一个装修合同。但是大部分装修公司并没有自己的装修产品公司,而是要与装修材料公司进行协商,最终签订一个装饰材料购销合...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一、质押的定义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


·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约金可以分为两种,即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直接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在《合同法》施行前,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及条例中都有逾期付款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属法定违约金,如1993年9月2日公布的《经济合同法》第...


·预约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
      最高院司法观点集成:预约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脚缔约过失责任更为严重的赔偿责任。由于预约与缔约过失制度均有保证“本约”有效签订之价值,因此,两者的确有颇多相似之处。但是,缔约过失制度与预约也存在一定区别,重要区别之一就是:预约是当事人对本约签订的预先安排,其可能包含违约责任的具体化等条...


·居间合同订立要注意什么
      居间合同订立要注意什么在委托中介代为办理相关事项的时候,往往签订的就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在民间大量存在,属于有偿、诺成合同。而当事人在签订居间合同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到底居间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居间合同订立要注意什么 1、委托人应当...


·合同的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
      合同的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 合同 补充协议 或者称为 协议补充 ,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 补充协议 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 协议补充 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 补充协议 之间是主从...


·合同履行期间可以起诉么?
      合同履行期间可以起诉么?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不按合同履约是违约行为,这个时候可以起诉。1、首先你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在生活中,例如新政策提高首付,以至于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那么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请您阅读了解。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不可以并用继续履行和...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 一、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 按《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不能任意解除保险合同。除非因为下列的情况出现: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