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山东征地补偿法规政策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社会的发展,消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传播的途径越来越多。随着各种房屋强拆、土地强征事件被媒体曝光,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关注征地拆迁。广大山东网友都来咨询山东征地补偿法规政策是什么呢?主要是对实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干补偿的,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山东征地补偿法规政策是什么,征得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同意。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要纳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范围。一、严格规范征地程序(一)规范征地公告程序。市、县(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征收土地公告中,除列明《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事项外,应当一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相关权利人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听证和行政复议的权利及申请期限和受理机关。公告、公示材料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等场所予以张贴,并通过征地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或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予以公开、公示。要综合运用照相、摄像、录音等方式做好公告、公示材料的现场信息采集、留存和归档。(二)完善征地清点确认程序。在征地勘测调查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书面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征地勘测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确有必要的,可以聘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勘测调查结束后,由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书面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在实施土地征收时,涉及集体土地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的,应当由市、县(市)政府确定的拆迁机构或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与产权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征地清点、确认材料。对于实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干补偿的,应当征得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同意,在《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中注明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和补偿标准,并由各方共同签字确认。二、完善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一)完善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机制。各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市政府制定,报省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并适时作出调整,至少5年调整一次。在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协商议价、价格评估、认证等方式确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数额。(二)多途径安置被征地群众。各市、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运用货币、农业、留地(留物业)、社会保险、产权调换等方式,妥善安置被征地群众生产生活。积极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征地批复后及时落实保障对象,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叁)加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管理。各市、县(市)要切实加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资金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要纳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范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合法合规、公平合理、公开透明。三、健全征地矛盾化解机制(一)做好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各地在征地实施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分析评估易引发不稳定风险的环节和因素,提出预防和化解不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征地实施过程中,要主动倾听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妥善解决;对少数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说明和释疑解惑工作,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加强征地舆情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做好舆情引导、回应和处置,为征地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完善征地争议调处机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等有异议的,可以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实施征地的市、县(市)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被申请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协调,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协调不成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裁决的途径和期限,并在告知书上载明协调过程及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塬因,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实施征地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诉求。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书面记载附卷,不再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放弃听证证明。山东征地补偿法规政策是什么,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市、县(市)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其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征地勘测调查清点确认、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听证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分别于上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其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市、县(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其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政府土地征收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以于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综合运用协调、听证、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种方式,依法、及时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主动加强与法院沟通咨询,帮助群众客观分析利益关系,正确对待意见分歧,有效化解征地矛盾纠纷,保护群众合法利益。涉及协调、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证据提供等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协调、裁决、行政复议决定及人民法院的裁判。(三)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就近、及时、便民”的塬则,将征地信息公开列为市、县(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将征地补偿标准等有关政策、拟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书四方案”、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征收土地公告等信息列为主动公开的内容。四、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市)政府是征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及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切实做好拆迁补偿安置、群众工作和社会稳定等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配合做好征地有关工作,指导村居组织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对象名单和养老保险方案并公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征地有关工作,确保征地依法有序进行。土地所有权是我们政府拥有的,虽然我们个人只有使用权限,但是政府机关也是不可以对老百姓的房屋、土地进行强拆、强征的。以上是对“山东征地补偿法规政策”做的具体详细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在山东的小伙伴哦,有需要的可以借鉴一下。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是什么?
      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是什么?对于广大农民朋友来说,土地政策一直都是十分热门的话题。近日,国家针对土地问题又做出了新的调整,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对您的生产和生活都是十分有益的。最新农民土地政策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揭晓答案。 一、土地政策 (一)概念 国家根据一定时期内的政治和经济...


·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的程序
      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的程序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有着巨大的利用空间,开展农村建设项目的情况也越来越多,要进行农村土地建设必须要进行审批,那么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请您继续往下阅读。 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不同情况的建设用地...


·在我国征地补偿费年年都有吗
      在我国征地补偿费年年都有吗在日常生活当中,当自己的土地被政府进行使用的时候,对于征地补偿标准,双方经协商以后达成一定的标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看征地补偿费用多久能给自己发放下来,相信这是很多市民们最关注的一个问题。而且对于征地补偿费用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身边有很多的朋友都这样问过我...


·政府拖欠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征地补偿款怎么办?政府拖欠拆迁的钱不给,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政府拖欠拆迁款,是政府与被拆迁人达成了房屋征收协议,然后,政府拒不依所达成的征收协议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龙舟坪镇龙舟坪村。 补偿标准:耕地:67000元/亩;菜地:73700元/亩;果园:73700元/亩;茶园:73700元/亩;精养鱼池:73700元/亩...


·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普通老百姓对于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事项还是比较关注的,在这方面体现的比较明显的,也就是征收土地补偿的问题,也正是因为这样征收土地补偿经常会,发生一些争议,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一、天津宝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进行规定的?征地补偿费...


·在一些大型活动当中,往往需要对场地进行租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
      在一些大型活动当中,往往需要对场地进行租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也会签订相关的场地租赁合同以进行保障。然而签订合同的流程各不相同,较为复杂,那么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具体为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 场地租赁当事人应使用...


·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方案由谁制定?
      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方案由谁制定? 一、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方案由谁制定?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


·土地使用补偿款是如何分配的?
      土地使用补偿款是如何分配的? 现在我国各城市和农村的开发建设越来越多,修路、建楼房、建厂等都需要征收土地进行使用,而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根本,上面有种植苗木的,有房屋,土地被征用了那人们的住处需要安排,因此需要对土地的所有者进行补偿,这就是下面要讲到的土地使用补偿款的分配问题。...


·宝安县的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宝安县的居民在承包土地或者购买房子的时候都会在拿到房产证的同时得到一份使用证的文件,那么,宝安县的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其实土地使用证对于合法使用土地的居民非常重要,这将成为您手中保护自己权利的最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的详细解析。 一、宝安县的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纳税人类型是什么
      土地使用纳税人类型是什么现在我国的经济越来越发达,而且有很多惠民的政策,居民为了获取更多的收益将会在使用土地经营做生意,经营者在城镇上做生意是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而有些人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那么土地使用纳税人类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有关资料。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