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变更是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的,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当然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的变更,关于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
  
  (一)新公司法允许公司从有限责任转为股份有限责任,也允许股份有限责任转换为有限责任。(《公司法》第9条规定)。
  
  《公司法》第9条第2款规定: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或者股份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二)变更程序
  
  公司变更属于重大决议,应经过全体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法 律教 育网有限公司转换为股份公司折合的股份额要相等于公司的净资产额。
  
  (三)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公司变更登记。
  
  二、公司的合并
  
  (一)合并的程序
  
  《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1.代表公司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公告债权人(对于公告次数不限制),债权人可以要求清偿债务,法律教 育网或者提携相应担保,但没有异议权。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
  
  注:对照公司减资。
  
  三、公司的分立
  
  公司分立的程序:
  
  1.代表公司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公告债权人
  
  《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公司的合并是需要签订合并的协议的,当然公司如果要进行合并的话需要经过股东的表决通过的,公司的分立同样也是需要进行股东的表决的,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是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
  
  


·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为法人,法人的角色一般由公司决策层担任
      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为法人,法人的角色一般由公司决策层担任,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换人担任的时候,这就是法人变更,法人变更一般指的是法律代表人的变更。那么公司法人变更后营业执照需要换新吗?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营业执照需要换新吗? 需要...


·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风险需要确定什么
      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风险需要确定什么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风险需要先确定该分公司是否具有签署合同的权利,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合同名称 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如委托代理服务等),同时合同名称最好也明确为居间合同。 二、居间服务的合法性 要分析所约定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私募基金公司上市要注意的问题
      私募基金公司上市要注意的问题 一、私募基金公司上市注意的问题 1、上市公司将资金委托给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存在法律问题。 由于上市公司的资金都是股东的投入(特别是包含了通过公募的中小股东资金的投入),因此上市公司必须遵守公开披露原则。而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参与私募基金的行为,又很...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吗?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吗?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


·公司安排值班能要求给加班费吗
      公司安排值班能要求给加班费吗 所谓的加班,就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花时间去劳动。有些人认为值班也一样,不是在通常的上班时间内进行劳作的。所以,公司要安排值班的,那么也是要给加班费的。安排值班要不要给加班费,这个首先要看值班跟加班之间的区别。 首先地,值班跟加班是两个不同...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提议是否合理
      一,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提议是否合理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


·公司如何设立董事会呢?
      公司如何设立董事会呢?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董事。先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的人数,再由股东会选举董事,然后,经选举的董事召开会议,再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奇数,这样便于表决。董事会开会表决时,是实行票决制,即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这与股东会的表决方式不同。股东会...


·企业法人股权转让税收处理有哪些
      企业法人股权转让税收处理有哪些风险点? 一、企业法人股权转让需要交纳的税费 法人股东股权转让是投资企业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的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价款包括投资成本、股息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


·在我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需要章程么?
      在我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需要章程么? 有很多的人都会觉得现在的大学生跟过去老一代的大学生是不能够同日而语的,可实际上大学生呈现出来的一种朝气蓬勃的状态却是将来步入社会以后最需要的。有很多在学校就志同道合的这部分年轻人可能就会凭着自己的冲劲,毕业以后几个人共同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而下...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之一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