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著作权对于作家来说时间十分重要的事,那么,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如果著作权涉嫌被侵权,就会有相应的处罚,所以对于民事诉讼主体机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自己的权益一旦被侵犯就应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主体,是指在中国诉讼理论中,通常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进行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诉讼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包括在诉讼中行使审判职能的人民法院,和为维护自身权益参加诉讼,与诉讼结果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行使审判权,其诉讼行为决定着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是居于主导地位的诉讼主体,当事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其诉讼行为直接影响着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行政诉讼理论袭用了这一概念,其涵义和范围与民事诉讼相同,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对于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侵权的处方式。
  
  
  主体
  
  
  一般而言,非专有被许可人所取得的使用权具有受限的排他性,并不能对抗造成其损害的第三人,故非专有被许可人并不享有实体法上的请求权。但司法实务中,当许可合同事后经权利人同意或追认,对诉权行使作出特别约定或明确授权时,法院一般也认可普通被许可人(非专有使用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认为这是对诉权的特别约定或授权。
  
  
  这主要是从解决纠纷的必要性与实效性角度考虑,并从实质判断上认定侵权之诉的原告资格问题。正因为如此,同一权利不同主体都可主张权利而成为原告的现象已十分普遍,甚至出现个别权利人通过所谓合同约定,将几首音乐作品的诉讼权利授予律师事务所,并明确可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提起诉讼,出现律师事务所直接成为商业维权案件原告的极端案件。
  
  
  这种现象显然是曲解了法律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权和诉权的性质。
  
  
  著作权许可使用权是基于合同的相对权 长期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坚持有利于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的司法理念,并从有利于制止侵权角度出发,对知识产权许可合同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通过实质判断来确定其诉讼主体资格。
  
  
  知识产权许可中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和诉权问题,正如有学者所说,我国学说和实务在论述这一问题时,视野仍停留在知识产权领域就事论事,存在对现有法律规范有所突破的硬伤。由于著作权系自动取得,其欠缺公示这一现实条件,如何使著作权的排他性具有正当性来源,一直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加之视听作品权利主体多元、利益关系复杂以及作品的特殊性等,让这一问题更加扑朔迷离。 著作权法规定的专有或非专有使用权是当事人通过合同取得在一定范围内享有独占或普通的使用权,专有使用权中专有的含义是指独占的和排他的,著作权人只授权某人使用其作品,从而使用人取得对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著作权人不得将该作品在授权使用期限内再授权第三人使用。
  
  
  依此权威解释,由于法律规定了专有与非专有使用权,则著作权被许可人可区分为专有使用权人和非专有使用权人,两种不同性质的被许可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是有差别的。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惯例,在发生侵权的情况下,获得一般许可的被许可人即非专有使用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只能由著作权人提起诉讼;而在获得了专有使用权许可的情况下,被许可人则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如果知识产权可以通过合同直接创设,就意味着两个民事主体不公开的约定可以产生对世的效力,这显然违背民法的基本原理。著作权许可是通过债的关系予以实现,当事人之间由许可合同建立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被许可人仅取得债权,通过许可合同使著作权价值得以实现,所以说许可使用权是一项债权性质的相对权,而非绝对权。
  
  
  被许可人使用作品权仅是经著作权人授权允许其使用作品的资格,其并不支配智力成果即作品,仅支配自己的行为,以利用作品获得商业价值的权利。
  
  
  上述文章就是对于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问题的有效回答,对于著作权,作为当事人应该积极的维护,因为这不仅涉及到自己的核心利益,对于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有着积极的意义,因为近些年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维护越来越重视,所以对此我们纵容犯罪。
  
  
  
  


·集体商标有哪些
      集体商标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行注册。集体商标的作用是...


·专利申请不符合单一性原则时应该怎么办
      当今社会,有创意、有独特想法的人是越来越多,投身于发明创造、将自己的创意、想法在现实中得以实现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就不得不提专利的问题,那些好不容易将自己的创意现实化,即发明创造出来后,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如果不符合单一性原则时应该怎么办呢?就此问题小编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一、什么是...


·注册商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
      注册商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享有使用某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的专用权,这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企业都不得仿效使用。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即假冒注册商标罪...


·商标无效宣告后还可以使用吗
      商标无效宣告后还可以使用吗?商标无效宣告后就不可以使用了,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


·构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行为?
      构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构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


·专利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专利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创造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与普及,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的便利,当然网络这一个环境也是犯罪行为生长的温床,不过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在我国,就算是在网络上进行违法犯罪的事情,也必须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在网络上最常见的一种违法的行为就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这种行为我们在生活当中可能非常难意识到...


·发现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
      发现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包括什么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包括什么 一、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包括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为。 (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此项民事责任形式主要适...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包括什么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包括什么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承诺。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与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赢得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荣誉与尊严。2、完善...


·商标续展要营业执照么
      商标续展要营业执照么 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