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付小孩抚养费怎么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拒付小孩抚养费怎么判?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或母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一方直接照顾子女生活、学习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因此,无论有千万种理由,只要为人父母,都无法逃避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通过本文,您应该对男方拒付小孩抚养费怎么判有了一定了解。男方拒绝支付小孩抚养费的,女方可以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都无效的,法院可能以拒绝执行罪审理,对男方做出判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走到这一步是谁都不想看到的,作为父母,要对孩子负责,承担自己的那份责任。
  
  
  
  


·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除了要办理离婚手续之外,如果有孩子,还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虽然孩子已经归为一方抚养,但是另一方在法律上仍存在抚养小孩的义务,所以,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那么,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怎么承担?请看下文。 一、重庆高收入抚养...


·离婚后
      离婚后,孩子会一般会跟随父亲或者母亲某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定期给与一定生活费用以此尽到抚养义务。但有时候也会遇到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某些原因认为提供的抚养费过多,养孩子不需要那么多钱,因此,起诉要求缩减抚养费用。那么,申请降低抚养费适格主体可以是父母吗? 我们搜集了以下法律参考意见...


·在我国想起诉离婚该找谁
      结婚离婚对于当事人来说都不是儿戏,都需要经过谨慎的考虑以后再做决定。尤其是结婚以后,婚姻生活本身就是平淡无奇的,在这一过程当中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困难,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去面对的。如果真的没有办法要离婚的话,诉讼离婚也是可以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想起诉离婚该找谁? 一、在...


·女方应悉心抚养孩子,另一方的抚养费怎么给?
      女方应悉心抚养孩子,另一方的抚养费怎么给?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一、没结婚有孩子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一、没结婚有孩子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没结婚的情况下有孩子,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没领结婚证,不影响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


·打算离婚转移财产证据有哪些?
      打算离婚转移财产证据有哪些? 1、存折证据,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对于一方私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则建议另一方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并在平时注意搜集对方的存折线索,牢...


·国家赔偿金2023年执行的标准是多少
      一、国家赔偿金执行的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一、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不影响法院的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了探视孩子怎么办?
      在当代这个社会,离婚的案件在最近一段时间是越来越多,对于大多数的离婚的夫妻双方来说,最不放心的就是孩子的问题,因此都会积极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没有抚养权的就只能探望孩子了,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了探视孩子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男孩...


·子女抚养费一般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子女抚养费一般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