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蒙城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现在各个城市都在大量的发展,都在开始征地、拆迁就是为了能更好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那么蒙城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就是要根据土地的位置、面积、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来进行补偿,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蒙城县2017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皖政地〔2017〕649号批复批准,县政府蒙政公[2017]15号文件已对该征收土地方案进行公告。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3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8条规定和对被征收土地的调查情况,现将被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乐土镇建明村集体建设用地9.4199公顷;庄周街道十里社区集体建设用地3.334公顷。二、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标准及数额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有关规定,本批次征收集体建设用地按2.09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乐土镇建明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295.3139万元,庄周街道十里社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104.5209万元,合计399.8348万元。支付对象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转账。三、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根据《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被征地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蒙政办秘〔2016〕6号)有关规定,本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补偿费,被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据实补偿,支付方式:转账。四、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对本公告第一条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方式进行安置,该农业人口安置费已计入本公告第二条的安置补助费中。五、上述被征地村民组或个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应在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意见。政府拆迁农村房屋,最新赔偿标准多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籂盯焚故莳嘎锋霜福睛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综合上面所说的,蒙城县补偿的标准还是要看处在什么位置,地理条件越好,那么补偿的金额就会越多,因此,蒙城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就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补偿,所以,如果想要了解具体的情况,就要到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昆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昆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昆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24000元、21000元、18000元、16000元。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


·农村宅基地退出到底咋补偿?
      现在大家总能听到让农民退出农村的宅基地,你心里是不是以为你的宅基地老值钱了,那也得分地方的,目前宅基地退出还只是尝试阶段,各地都是根据自身的能力来做的,今天就告诉大家目前的三种退出补偿方式,做到心中有数。 退出补偿1:货币补偿。 这是最常见的方式,你答应退出农村的宅基地,便按...


·异地管辖移送刑诉的程序是什么?
      异地管辖移送刑诉的程序是什么?异地管辖移送的程序需要经过换押的司法程序,通过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之后才能进行移送,换押时,由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一联送达看守所,其余各联随案移送。接收机关接收案件后,填写《换押证》,加盖公章后送达看守所。对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


·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么?
      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或归集体所有;个人或单位无权获得土地所有权;个人或单位征用土地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是如果是房屋,则...


·单方异地离婚流程怎样进行?
      单方异地离婚流程怎样进行? 一、单方异地离婚流程怎样进行?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


·在我国合同签署地怎么写 近年来,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的时候,
      在我国合同签署地怎么写 近年来,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的时候,其中有一部分,最能引起您关注的就是,合同签署地的填写。在许多人眼里认为合同的主体框架是比较重要的,签署地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其实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的时候,签署地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我国合同签署地怎么写的相关资...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从土地性质上分,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企业参加拍卖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应该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样使用土地才有了书面的合法性凭证。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非常重要,如果这个证缺失,则修建的房屋在产权上面就不完整。那么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据悉,《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什么?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可以在不用的时候将其进行转让,具体方式包括赠与、交换和出售等。而很多时候,企业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该土地上面是建有厂房等建筑物的,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


·建设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最长是多久?
      建设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最长是多久?这和土地的性质(用途)有关(例如:是集体土地、无偿划拨还是有偿征用),不同性质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仅以商品房(有偿征用土地)为例:用于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用于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合法吗?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属于绝对国家享有土地所有权,对私人而言享有的则是土地使用权。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权利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能否被当做物权,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合法吗?一、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合法依据我国公司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