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职工受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此后还需要对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作出具体的伤残鉴定,之后再进行工伤赔偿。那具体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这是很重要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1、如果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则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认定工伤之后,发生伤残的由劳动部门指定的机构作伤残鉴定,按照鉴定等级,计算残疾补助金,另外误工费、医疗费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保机构会将钱发下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话,这个情况,单位一般不会申请工伤认定的,这个时候,员工一般要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之后的程序跟上面的一样,只是到时钱由单位出。
  
  3、与所在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4、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6、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二、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改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的为17175元,2010年的为19109元,2011年的为21810元。)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上述就是对工伤赔偿的程序介绍。作出工伤赔偿的,需要先作出相应的伤残鉴定,再根据实际的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标准。当然,要是造成了职工死亡的话,此时就要按照工亡的标准进行相应的赔偿。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将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1,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2,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3,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4,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5,...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单位在与员工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续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那实践中,要是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到底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我们为您解答。 一、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谁同意?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谁同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征求劳动者同意,并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征求用人单位同意。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


·一、劳动法合同到期续签要在多久完成?
      一、劳动法合同到期续签要在多久完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应该在1个月内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如果超过1个月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何签订合同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何签订合同 一、劳动法对于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可以得知,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双倍工资: (一)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


·临时工是否能认定工伤,临时工工伤怎么补偿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企业中的职工可以分为正式工与临时工,对于正式工,企业给出的福利待遇是很好的。相比之下,临时工的待遇就要差一些了。而要是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话...


·春节加班工资三倍的规定是怎么说的?
      春节加班工资三倍的规定是怎么说的?一、春节加班工资三倍是怎么规定的?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辞退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辞退 一、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


·耳聋工伤如何鉴定?
      耳聋工伤如何鉴定?专家告诉我们,对于工伤主定的三个主要因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在这三个因素里出现工伤都可以进行鉴定赔偿。另外,工作一般是以外伤为主,或者以突发性伤害为主。但是必须能证明耳聋是由工作原因引起,否则不可能认定为工伤。对于神经性耳聋工伤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应的。生活中,我们大多数的工作都属于全日制的工作。相信对于全日制用工您都了解,其属于一种劳动关系。但是,大多数人对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很了解,都会有一个疑问,即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一、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


·劳动合同的形式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形式包括哪些内容《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对书面形式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