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请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是否可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肇事者对赔偿问题拖拖拉拉不处理的态度,有些就是因为当事人根本就没有交强险的,这样的情形反而让部分受害者在索赔的时候犯了疑惑,当下可能就会对请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是否可以的问题产生疑惑,这里可以告诉您,请求被告进行合理的赔偿和对方有买交强险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请求被告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是完全可以的。一、请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是否可以?肇事车辆未投交强险,受害人也可以请求肇事车辆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损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二、交强险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实际上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也是可以请求肇事者合理赔偿的,受害者在请求被告方对自己进行赔偿的时候不需要考虑对方到底有没有交强险,因为有或者是没有交强险不会对具体赔偿的标准产生任何影响,只是被告方个人在没有交强险的时候要全部承担所有的经济压力。这就是请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是否可以的所有内容了。
  
  
  


·交通人伤事故对方不配合能拿到车吗?
      交通人伤事故对方不配合能拿到车吗?1、尽早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样解决事故的前提,也是作为解决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2、交警暂扣的车子,如果双险齐全,应该说车子在十来天内会退还。不过无论是扣车,还是退车,面对伤人事故都是不能着急的。等到对方伤愈后,双方约好去交警队在交警同志的...


·二手房交易的陷阱应该怎样防范
      二手房交易的陷阱应该怎样防范 (一)确定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房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二)签约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


·酒后驾车的认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酒后驾车的认定是怎样的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公安机关交...


·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应当注意些什么?
      有的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于想减少麻烦,也不想与对方有过多的纠缠,因此就与对方签订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因此也有许多朋友签订时不审慎,导致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也无处去寻找赔偿,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签订此类协议时我们应该注意一些什么。 一、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苏州处理交通事故律师讲解事故赔偿标准
      随着现代化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也变得越来越便利。在私家车不断增多的同时,交通事故也在频繁不断的上升。那么居住在苏州的您对苏州交通事故的赔偿了解吗?接下来苏州处理交通事故律师为您讲解苏州事故赔偿的标准。请跟随律师我们往下阅读。 各种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


·如果开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
      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逆性,有时事故只是对当事人有些些许伤害,可是有的事故却会直接夺取了他人的生命,每年交通事故致死的案件较为频发。另一方面,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意味着赔偿,一般那情况下,赔偿问题都会有保险公司来处理,那么,如果开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呢?一、撞死人保险公司怎...


·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期限有规定吗
      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期限有规定吗 一、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期限有规定吗 没有规定,租用法人汽车无偿租赁合同的期限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无偿租赁汽车合同范文如下: 甲方承租方: 公司 乙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那么此时就需要对受害人实际需要扶养的人做出生活费方面的赔偿。但现实中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却是比较复杂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 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被扶养人 (一)一般条件 1、未成年人; 2、达到...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常常会发生,因此带来的交通事故问题常常困扰着我们。今天,我们就为您谈谈交通事故责任的垫付问题,当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受害方的财产或人身伤亡时,其造成的损失本应由保险公司赔付,但有些时候由于情况紧急,保险公司无法及时处理这个问题,于是就涉及到交通事故责任方需不需要...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扣押车辆合法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扣押车辆合法吗? 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是不可以扣留公司财产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延期交房怎么办,如何处理延期交房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延期交房似乎成了难以避免的问题。面对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购房者遭遇了开发商延期交房能退房吗?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供你参考。 一、什么是延期交房?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