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二、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因素
  
  
  1、直接抚养人的抚养能力。抚养能力应包括抚养人的健康状态、个人品格、受教育程度、经济能力、居住条件和职业状况等因素在内。因为这些因素往往会牵涉到抚养人能否充分行使及负担对子女的权利义务,因此应是首先考虑的因素。
  
  
  2、抚养子女的意愿及对子女的感情和态度。因为这些因素关系到抚养人未来是否愿意付出心血,努力谋求子女最大幸福,因此是决定子女直接抚养人应考量的重要因素。
  
  
  3、子女的年龄和性别。一般情况下,年幼的子女适宜由母亲照顾,而同性别的子女与父母间的沟通较便利和自然,也符合性别发展的规律。因而,可由母亲抚养年幼的子女,而当子女成熟至性别认同阶段,再根据子女意愿考虑由同性别的父亲或母亲抚养。
  
  
  4、子女受教育环境的继续性和适应性。应考虑子女成长环境及父母所提供照顾的稳定性及继续性的问题,尽量维持子女在父母离婚前后的成长环境(如近亲属照顾、家庭环境和学校或社区等成长环境)的相似或一致。
  
  
  5、其他可供参考的因素。如近亲属协助照顾的意愿和能力,子女对双方近亲属的依赖关系和感情等。
  
  
  三、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离婚对方抚养费不按时给怎么办,我国的婚姻法中也明确规定了,虽然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但是他们还需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按照规定按时支付抚养费,另一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手段进行维权。
  
  
  
  


·离婚一方不肯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肯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之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结婚生孩子都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结婚生孩子都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结婚生孩子都需要办理的证件包括户口本、准生证等的相关材料,生孩子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准妈咪本人或家属的,用来办理入院手续。 2、准生证,也叫生育服务证。为了维护宝宝的合法性,必带准生证,这是宝宝“身份”的象征。 3、结...


·一、离婚还需要公正财产吗?
      一、离婚还需要公正财产吗?离婚前办理财产公证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


·关于重婚案件可以和解吗?
      关于重婚案件可以和解吗?不能和解,重婚罪是公诉案件,本质上是国家行使公权力权利进行追诉,与犯罪嫌疑人在诉讼地位上不具有平等性,不可调解。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


·一、离婚损害赔偿金是多少?
      一、离婚损害赔偿金是多少?离婚损害赔偿金一般不会超过十万元,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金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程度,由此来确定离婚赔偿金的数额多少。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危害越大赔偿金数目也就更多。这里所指的损害程...


·夫妻起诉离婚要平分财产吗
      起诉离婚不一定是平分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


·一、离婚协议赔偿是否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赔偿是否有效吗? 有效,法院认为一般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我国婚姻法中夫妻应相互忠实的精神,亦有助于社会公德,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是: 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


·一般在离婚后怎么付抚养费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消灭的,在孩子年幼的时候父母需要进行抚养,而当父母年老的时候子女也要赡养父母。那如果父母在孩子小的时候就离婚了,那一般在离婚后怎么付抚养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怎么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以要求离婚吗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以要求离婚吗 一、丈夫和别人同居可以要求离婚吗 夫妻之间本应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共同为家庭的幸福努力,共筑美好家庭。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


·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深圳作为我国发展中的世界之窗,其发展一直受到国家的重视,各种政策与规定都更新得十分快。其中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与深圳居民更是密切相关,基本是每年都会出台新的规定或是在原有政策上进行变动,它影响着一些家庭在生二胎或是收养孩童等方面的重要决定。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一般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