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国家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我国国家的制度完善,社会上的各大领域都有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其中便包括筹募资金合法合理的法律法规。那么,您知道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按照相关文件的定义,非法集资可以理解为采用非正常手段进项筹募资金解决个人或集体的资金问题,并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二、集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跨省非法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大新特征
  
  
  河北发生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13起中,都是采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形式,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具有三大新特征:
  
  
  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的详细说明,您便可知道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同时在相关的规定下,进行非法集资的个人或者集体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如何辨别非法集资的方法中,还需要根据非法集资具有以合法形式掩盖犯罪的特点进行分辨。更多相关请关注本站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房产纠纷案例如何处理?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


·离婚分财产时按什么原则分
      离婚分财产时按什么原则分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


·同居离婚财产分割该怎么进行
      男女如果仅仅是同居关系的话,那么要是分开是不会涉及到离婚的,一般说解除同居关系。此时也是要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协商处理的。那么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该如何分割呢?要是男女离婚的话财产又该怎么分割?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


·婚前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婚前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婚前协议的基本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双方对一方在婚前已取得的财产归属做出约定。 如果双方的意思是一方个人婚前已有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则是否约定都无关紧要。如果双方的意思是一方个人婚前已有的财产在双方...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离异家庭的选择。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安排,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孩子未...


·申请再婚登记收回离婚证吗
      再婚登记收回离婚证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还需要婚检吗再婚登记和第一次结婚登记,在很多方面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在婚检方面,再婚登记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先进行婚前检查,新《民法典》规定现在...


·一、小三怀孕可告重婚罪吗?
      一、小三怀孕可告重婚罪吗? 只要有合法的证据就可以告重婚罪,这就要年实际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


·侦查阶段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国家赔偿作为一种重要的赔偿手段,贯穿于各个过程当中,就是说国家赔偿只存在于诉讼活动当中,比如说,侦查阶段也是存在国家赔偿的。但是许多人他并不知道侦查阶段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侦查阶段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方式有哪些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多久?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签婚前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权利归属问题作出约定,并达成协议,此协议就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男女在结婚之前是否签婚前协议,这并不受法律的干预。但毕竟这样的协议关系到自身利益,因此在签订的时候就要小心注意,那到底签婚前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