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的监护人应该填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子女的监护人应该填谁?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
  
  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无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爷爷奶奶作为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是为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保护人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具有以下特征:
  
  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因此,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一般的情况来说就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综上所述,关于子女的监护人应该填谁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监护人是需要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如果被监护人发生了民事的纠纷是需要监护人来代理民事案件的,当然也可以咨询律师来看怎么处理,当然监护人是不能侵犯被监护人的权利的,侵犯了被监护人可以起诉处理。
  
  


·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提供哪些材料
      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提供哪些材料一方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 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


·怎么确定离婚财产纠纷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离婚财产纠纷管辖法院 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中关于离婚案件的管辖规定整理如下: (一)、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


·法院判决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法院判决离婚有怎样的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


·批捕后会给家属通知吗?
      一、批捕后会给家属通知吗?会的,公安机关是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批捕就是批准逮捕,就是刑事拘留快到期之前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自侦部门向检察机关侦监部门提请改变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司法程序,批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公安机关要开具逮捕证,逮捕证有四联,一联公安存档,一联交检察院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完复婚后再离婚的财产如何让分割?
      一、离婚财产分割完复婚后再离婚的财产如何让分割?双方原有的共有财产应当依法分割,分割后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复婚时,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候不用分割;复婚后经营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


·离婚对方不给财产怎么办?
      离婚对方不给财产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在我国怎么自己起诉离婚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自己身边,离婚也是十分普遍的。但是离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是涉及到很多方面的事情,并且,通过协议离婚不成会选择起诉到法院,但是很多朋友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法律知识空白,对于在我国怎么自己起诉离婚的事情是十分不解的,接下来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在我国怎么...


·证据不足已经批捕撤销案件后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证据不足已经批捕撤销案件后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


·在患有哪些疾病时男女不能结婚
      在患有哪些疾病时男女不能结婚 在《婚姻法》中规定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但《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同时《民法典》中删掉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仅规定了“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能否解除?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能否解除?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可以解除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包括:第一,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第二,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