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中故意伤害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故意伤害别人的这种行为其实就很有可能构成刑法当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而故意伤害一般也是属于突发性比较强的,大多是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大打出手结果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的时候,我国刑诉法中故意伤害拘留的条件是必须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而且当时的情况是比较紧急的。
  
  
  一、刑诉法中故意伤害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 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故意伤害罪是刑法第几条?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当中有关于故意伤害的都是一些程序上的规定,也就是说刑事诉讼法不是专门的针对哪一种罪名确进行具体的规定的,就像是刑诉法中故意伤害拘留的条件,其他的刑事犯罪案件要拘留的话也得满足了有证据,然后预防当事人逃跑等这些特殊情况才行,另外刑法中规定的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是有可能被判死刑的。
  
  
  
  


·如何认定绑架罪既遂,怎么处罚绑架罪
      在犯罪形态当中主要区分了中止、未遂以及既遂,不同的犯罪形态下,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是不同的。但在此之前还需要先对犯罪形态作出认定,那么您知道该如何认定绑架罪既遂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认定绑架罪既遂 绑架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将被害人劫持并实际控制为标准...


·刑事诉讼法冻结时间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许许多多的刑事纠纷案件,这些案件也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国家也十分的重视这些问题,刑事诉讼法将会有效的解决一系列的刑事纠纷问题,人民可以通过刑事诉讼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刑事诉讼法冻结时间是怎样设定的呢?那么下面我们就带您一起来...


·放高利贷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放高利贷是否属于犯罪行为一、放高利贷是否属于犯罪行为(一)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1、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


·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对于触犯刑法的罪犯必须由检察院出面将其作为被告进行指控并且请求法院进行公正的判决,但是检察院想要成功让罪犯得以惩罚就必须要得到相关的证据以及被告的认罪供述,但是现实中很少会有罪犯能够主动承认的。那么,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一、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首先,公安机...


·死刑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死刑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流程是什么?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会判拘役吗?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会判拘役吗?犯罪嫌疑人被取保是否会被判拘役就要看最终的结果来进行确定;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坐牢。不过,取保候审有...


·刑事诉讼法回避的同意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保证刑事司法审判的公正,减少乃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对刑事诉讼法回避的同意制度等做了概括性的规定,但由于法律规范具有专业性,故而不少公民不了解回避的条件是什么,所以我们为打家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是什么意思 在刑...


·2023重大立功可以减刑几年
      一、重大立功可以减刑几年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二)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二、法定减刑的幅...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


·犯罪构成主观要件包括什么
      犯罪构成主观要件包括什么 一、犯罪构成主观要件包括什么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事实内容和必须具有的意志状态。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 1、意识因素 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


·量刑5到7年有谅解书能判几年
      当事人有被害人的谅解书的,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