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是一种较为平常的事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是一种较为平常的事,那么,离婚财产合同的原则有哪些,对于这些原则一方面是依据有关的法律条例进行制定的,另一方面就是根据社会发展的现状进行一定程度结合,不过,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合同的原则有哪些,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最后,我们来了解下分割夫妻财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原1980年婚姻法对此项规定的表述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
  
  
  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修改为“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否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呢?最高人民法院1993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
  
  
  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就是对于离婚财产合同的原则有哪些问题的回答,离婚就会涉及财产的重新分配,因为这是国家有关法律进行的强制规定,所以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说只要自己的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进行法律上的处理,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编个人认为,在日常生活当中国家颁布的每一条法规,对于我国公
      我们个人认为,在日常生活当中国家颁布的每一条法规,对于我国公民来说都要有一个相应的适应期。就像我国的醉驾入刑法规实施以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醉驾的这种现象,但是在生活当中其实也存在少部分司机仍然对我国醉驾入刑的相关法则不是太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醉驾工作要开除公...


·一般起诉离婚需要赔钱吗?
      离婚案件中极其容易产生财产纠纷,部分当事人也会疑问,一般起诉离婚需要赔钱吗?其实,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的,但是如果一方有违反婚姻法的过错的,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接下来,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婚姻法没有关于一方提出离婚应当赔偿另一方的规...


·一、同居不结婚算重婚罪吗?
      一、同居不结婚算重婚罪吗?看一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如果一方是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跟小三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算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


·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 有证据证明能...


·夫妻双方离婚后
      夫妻双方离婚后,法院会按照双方的条件来判决谁更有抚养孩子的权利。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则需要支付孩子每个月的赡养费。但是,对方拒绝支付赡养费怎么办?想要追抚养费的诉讼时效又是如何规定的?来看看婚姻法中的规定吧。 法律要求义务人向未成年人支付抚育费的目的, 是为了维持未成年人的基...


·不服国家赔偿能不能重新申诉
      公安机关如果存在办案失误对正常行为人进行拘留导致对方个人权益受损的话,我们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当然还有其他很多国家办事导致我们个人利益受损的事件,我们都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但是对于国家赔偿金额可能会存在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现象。那不服国家赔偿能不能重新申诉呢? 不服国家赔偿能不能重...


·先离婚在争抚养权是否可以
      现在这个社会有很多攀金的少女奉子成婚,闪婚的年代离婚率也在不断的增加,虽然现在法律允许离婚,但是离婚也要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一定要解决,那么先离婚在争抚养权是否可以?下面就我们进行简单的解答。 一、婚姻双方考虑离婚,先离婚在争抚...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要如何解决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直以来在分裂的家庭中,不管是离婚家庭,还是丧偶的单亲家庭中,都是一个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那么对于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我们通过整理,发现面对这个问题,需要理清以下两大注意事项。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1、子女...


·办理协议离婚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据调查来看,生活中办理协议离婚的夫妻还是很多的,一般只有在离婚方面无法达成一致的,才会诉讼离婚。当然有的人确实不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因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办理协议离婚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具体解答一下这个内容吧。 一、办理协议离婚符合的条件...


·离婚官司第一次的证据在档案第二次能用吗?
      离婚官司第一次的证据在档案第二次能用吗? 打民事官司的当事人有举证责任,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提出自己的主张,同时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但是,有些证据当事人去取得实在有困难,或者根本取不到,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


·探视权是离婚后孩子的父母的法定权利
      探视权是离婚后孩子的父母的法定权利,一方需要行使探视权的时候,另一方不得加以阻挠,而且需要积极配合。探视权的时间作为探视权的重要内容,需要考虑到子女能够健康成长,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 法律暂无明确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时间,在实践中,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