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申请专利实施合同备案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们都知道当我们自己发明一个物品或者研究出一项实验的话,是可以申请专利的,申请专利就是为了防止有些不法分子模仿并造假这个产品,申请的时候要带着专利实施的许可合同备案表以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还有身份证和委托专利代理的权限委托书等资料。
  
  
  如何申请专利实施合同备案号?
  
  
  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专利实施许可行为,促进专利权的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四百六十五条 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一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提交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三)实施许可的种类和期限。
  
  
  第四百六十九条 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第四百六十九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备案。
  
  
  第四百七十条 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向当事人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在申请专利的时候,一定要提前了解申请专利实施合同备案号所需要的一些资料以及手续,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就是为了保护我们公民的合法权利的,就像专利也会有专业权,如果有人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是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要回自己的专利权的。
  
  
  
  


·怎样判断恶意抢注商标?
      怎样判断恶意抢注商标?(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


·授予专利权主体有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


·商标与版权之间有什么区别
      商标与版权之间有什么区别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从分类方面讲,商标权属于工业产权,而工业产权与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两大分支。从权利的特性方面讲,著作权与商标权有以下区别: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


·商标侵权结果发生地管辖权怎么认定?
       一、商标侵权结果发生地管辖权怎么认定? 传统的商标侵权的地域管辖与一般法的管辖并无特别之处,以我国为例,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在后来的司法解释中,又进一步将侵权行为地明确为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


·商标抢注无效宣告答辩书的原因是什么
      商标抢注无效宣告答辩书的原因是什么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后要答辩原因:(1)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后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无效的风险。(2)无效宣告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反驳申请方观点的唯一途径(《商标法》第44条: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


·2023专利保护期是多少
      专利保护期是多少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专利公告日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的起算点,各类专利的申请日均早于公告日,也就是说发明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保护期小于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和外观设...


·商标侵权最高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最高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商标侵权最高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最高处罚标准是刑事处罚,刑法中,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商标外观侵权认定,商标侵权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商标侵权认定的标准:(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规定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规定是什么? 国家版权局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规定如下: 1、各地版权管理机关应认真对本地区的计算机软件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为管理工作取得必要的信息; 2、各地版权管理机关应大力开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得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商标侵权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超过五年商标不能提无效属于合法的吗?
      超过五年商标不能提无效属于合法的吗?抢注商标超过五年基本是不能抢回来的。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