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追究其违约责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卖方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导致更多的纠纷,因此,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



  

  (1)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卖方向买方交付《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其次,卖方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标准也应按合同约定达标;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否则视为违约、卖方逾期交房;



  

  (2)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婚后个人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个人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谁?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谁? 在买卖不破租赁关系当中房租应该是给新产权人的,原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卖给其他人的这种行为并不影响到原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但由于产权已经发生了变动,所以,租客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把房租继续给原来的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房租给新产权人,《民法典》第七...


·一、买房子五证必须齐全吗
      一、买房子五证必须齐全吗 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五证”、“两书”是最为重要的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


·当出租房有纠纷找谁解决?
      当出租房有纠纷找谁解决? 一、当出租房有纠纷找谁解决? 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 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近年来,随着农村房屋买卖的迅猛增加,由各种原因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所以购房者必须要具备一些解决纠纷的法律知识。那么,购房者遇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呢?要是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目前,农村房屋买卖纠纷类型及处...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30%。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应该算首套,具有买房资格。2、但由于你是预备通过借款买房,就需要看银行的有关方针了。目前,很多银行都出台方针关于离婚人士请...


·农村房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房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书怎么写?农村房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书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


·企业厂房被强拆,如何确定起诉期限?
      企业厂房被强拆,如何确定起诉期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厂房被强拆的,提起诉讼的期限是从强拆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但最不超过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农村房屋办理遗嘱公证到哪办理
      农村房屋办理遗嘱公证到哪办理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


·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
      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也是很容易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就包括常见的一房二卖、签订合同后买方退房等等。既然涉及到违约,肯定就少不了赔偿。那么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呢?以下是我们为您做的具体介绍。 一、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