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拘役一个月缓一个月是什么意思?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进行违法犯罪后会处以相应的刑罚,根据所犯罪行的大小也有着不同的判处方式。拘役适用于短期的限制犯罪者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相对其他刑罚来说处罚较轻,那么有拘役一个月缓一个月是什么意思?这是指判处拘役一个月,但是不需要立刻执行,在暂缓执行的一个月内行为良好,就可以免除拘役一个月。
  
  有拘役一个月缓一个月是什么意思?
  
  判决拘役一个月,暂缓执行一个月,一个月是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下列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拘役词义解释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由于它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其刑期虽然较之限制犯罪分子一定自由的管制要短,但在性质上比管制重,又由于它的刑期短,因而又是对犯罪分子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的三种剥夺自由别中最轻的一种。
  
  拘役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长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实践证明,对于这些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剥夺其短期自由,就不足以惩戒犯罪,如果判处有期徒刑又嫌过重,适用拘役能够收到较好的效果。
  
  拘役的期限为 1个月以上 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正日折抵刑期 1日。
  
  根据本法第 43条第 2款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拘役缓刑一个月执行是一种很人性化的处罚,只要在缓刑期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并服从监管,没有其他犯罪的企图就可不在执行原判。刑罚无论再怎么人性化,永远都不要越过法律的底线,为了自己的将来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行贿罪是否要判处罚金?
      一、行贿罪是否要判处罚金? 行贿罪是需要并处罚金的。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


·打群架怎么判刑
      打群架会涉及多项罪名,比如故意伤害他人、聚众斗殴罪或寻衅滋事罪,是否判刑,判刑多重要根据对方伤得多重和情节是否恶劣来具体分析。首先,故意伤害他人要根据对方手上的严重程度来量刑。对方是轻伤以下的话,不会被判刑,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这些就可以,但是有可能会...


·组织卖淫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组织卖淫罪既遂最少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是有很多人都沉迷于此,在网络世界里,存在着很多的诈骗分子,想要利用网络手段进行诈骗,从而获取利益。那么,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


·一、醉驾无事故都是缓刑吗
      一、醉驾无事故都是缓刑吗 醉驾无事故要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嫌疑人认罪态度和可能然后对于社会危害决定是不是缓刑的。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怎么样才构成宣传传销活动罪?
      怎么样才构成宣传传销活动罪? 一、怎么样才构成宣传传销活动罪? 宣传传销活动罪,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谁支付?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谁支付?《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二、刑事诉讼法证...


·关于侵犯财产罪及相关犯罪
      关于侵犯财产罪及相关犯罪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依故意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1)占有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其中又可以按照犯罪的方式分为一下四种具体类型:第一,公然强取型犯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第二,秘密窃取型犯罪,即盗...


·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或者公司的制度当中,都不允许任何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对公司的资金进行挪。因为公司的资金,都是有其他用处的,利用职务之便将资金进行挪用的话,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情节严重,就可能触犯了我国的法律。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是什么?一、刑法对挪用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集资诈骗数额量刑是怎样的?
      诈骗行为在我们的世界,生活中是经常会发生的一种行为。实际上集资诈骗也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诈骗行为。我国对于集资诈骗行为进行了刑法上的集资诈骗罪。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集资诈骗数额量刑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什么是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洗钱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总会有些人要以身试法,明知洗钱是犯罪行为,可偏偏就是要通过洗钱来谋取钱财。那么,我国关于洗钱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请跟着我们一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洗钱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