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吗
  
  只要双方协商,认为可以的,那么法院予以支持。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会不予支持。
  
  (二)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此处同居是指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三)离婚损害赔偿承担主体
  
  具有过错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夫妻双方均具有过错行为,任何一方均丧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主张时间
  
  起诉离婚:
  
  (1)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时,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
  
  (2)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亦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协议分割的话,不用区分是否外遇离婚,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如果是判决离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之间生活了那么旧,可能会因为双方的性格等各方面而想要离婚的,离婚就会有关于双方财产的纠纷问题,如果孩子已经成年,那么夫妻之间也是可以协议,将财产中的房子归孩子所有,一般夫妻财产中,占最大比重的是房子,这样也能够减少纠纷。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除了房租之外,房东都是会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除了房租之外,房东都是会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房租作为租房的押金,当然,这虽然不是法律中强制性要求的,但却是一种行业习惯,并且一般情况下最后押金都需要退还。那实践中房东不退还租房押金是否违法?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退还租房押金是否违法 ...


·房管局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房管局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


·公租房遇拆迁,产权单位要收拆迁款,这合理吗?
      一、公租房遇拆迁,产权单位要收拆迁款,这合理吗?  公租房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并不是归租户所有的,所以公租房拆迁的时候,补偿款应该属于所有权者拥有,但要对租户支付拆迁安置费用。  二、公租房拆迁款可以继承吗  可以的。如果您父母生前没有留有遗嘱或者是遗赠给别人,作为法定继承人...


·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
      生活中,有许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后,由于资金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想要退房,却苦于不知道该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实际上,对于能否退掉二手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即退房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 1、定金阶段 这个阶段双...


·赡养协议怎么添加房产问题
      赡养协议是具有赡养义务的当事人与被赡养人签订的照顾被赡养人日常生活的法律文件,在赡养协议中规定了赡养人以及被赡养人的权利和义务,赡养人不能以被赡养人的财产为前提条件,因此赡养协议怎么添加房产问题在法律上是没有相应的支持条款的,因此赡养人不得以房产的分配问题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一...


·直系亲属房产继承税费如何计算?
      直系亲属房产继承税费如何计算?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不低于200 元。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3、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4、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


·夫妻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么
      夫妻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么 一、夫妻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么? 婚后房产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析如下: 1、婚后夫妻无论是全款还是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


·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房产进行分割,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那么,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不违法,但处于查封状态的房...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当然也有没有办理的。那您知道办理房产公证的作用是怎样的吗?了解清楚了这方面的内容,才能知道自己是否有必要也办理一个公证,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 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


·签买房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房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买房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合同中的内容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因此,就要求在实际签订买房合同的时候注意其中容易产生纠纷的事项,那到底当事人签买房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买房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