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别外,丧偶的儿媳与公婆,丧偶的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有不少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尽了抚养义务,这种道德风尚是十分可贵的。因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此可见,是否尽了赡养义务是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能继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遗产的前提条件。只要符合这一条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响,他们继承的遗产也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继承人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性别、年龄、婚生与非婚生的限制(见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由于“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从而养子女丧失对生父母的遗产继承权(见收养)。继子女同继父母间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只以互有扶养关系的为限。丧失配偶的儿媳同公婆之间、丧失配偶的女婿同岳父母之间的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在审判实践中也依他们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定。对父亲死后才出生的子女,即遗腹子,世界各国的民法典都特别规定保留其应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存活,就取得这份遗产;如果是死婴,则为他保留的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分配。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不仅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就是半血缘关系的同父异母的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间也都互有继承权。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二、如何确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另外,丧偶的儿媳与公婆,丧偶的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有不少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尽了抚养义务,这种道德风尚是十分可贵的。在我国继承一般分为两种: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若死者未订立遗嘱,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不仅要由法定的继承人范围内的人继承,还要依照法定的继承人顺序来继承。一般在法定继承中,就分为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通常情况下就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老人去世遗产由谁继承?
      一、根据法律规定老人去世遗产由谁继承?1、根据法律规定老人去世遗产由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


·离婚后儿女还有继承权吗
      离婚后儿女还有继承权吗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


·根据法律规定后妈能继承家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后妈能继承家产吗?继母有权利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话,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拥有相等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等份额的遗产。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必然丧失继承权吗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必然丧失继承权吗 一、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必然丧失继承权吗? 杀害被继承人的的行为必然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中...


·丧失继承权胜诉后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
      丧失继承权胜诉后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 一、丧失继承权胜诉后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 失继承权胜诉后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承担的,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


·意外死亡遗产继承人有哪些?
      意外死亡遗产继承人有哪些? 意外死亡遗产继承人有哪些? ? 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被继承人的遗产限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个人合法财产,首先应分清楚被继承人即已死亡的孙先生长子的...


·什么条件的养子有继承权
      正常的条件下养子具有继承权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无主物可以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无主物可以吗?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无主物可以吗?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无主物。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继承权吗?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继承权吗?遗赠扶养协议属于继承权,只不过不属于法定继承。它是属于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一种协议,通过协议的方式拥有了继承的权利,至于法律效力如下所述。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法定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1、申请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可提出公证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代理权证 明(如经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其代理人的监护权证明等); (2)申请...


·一、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拿全部遗产吗
      一、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拿全部遗产吗不能,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