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经常拖欠工资的公司是否值得继续工作?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经常拖欠工资的公司是否值得继续工作?1、一个经常拖欠工资的公司,不值得继续工作下去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一般来说,经常拖欠员工工资的公司绝对不会是一个好公司。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 单位应该及时、完整地支付员工工资。 不管是什么原因(不管是企业亏损还是暂时缺少资金),很难让人相信一个经常拖欠员工工资的公司关心员工。 所以建议你,如果有机会还是趁早辞职,重新找一个好的公司工作!从试用期的第一天起你已经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拖欠工资肯定为违法,拖欠工资也是你离职的法定事由。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可向企业内部工会或调解部门申请解决,再就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工资条具有欠条性质,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你可请求双倍工资,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经济补偿。还有其他社会保险方面的责任承担。?公司经常拖欠工资,有可能说明该公司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所以在长时间的发展下,公司容易破产,所以当事人在这之前应当进行上诉,申请赔偿自己规定的工资,从而重新寻找其他适合自己的工作,只有这样自己的劳动成果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
  
  
  


·上班9个月被辞退赔偿是否可以索要?
      上班9个月被辞退赔偿是否可以索要?上班9个月被辞退,赔偿的话是可以进行索要的,但是如果说是属于不确定的辞退的话就不可以索要,主要还是因为在这种过程当中,劳动者是存在着一些违反规定的过错,不能够来进行赔偿的,用人单位单方面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属于过错性辞退就不可以索要赔偿金。即在劳动...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如何规定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如何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十一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追诉标准是数额较大,而“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为六万元。 需要说明的...


·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不过在工伤鉴定之前,员工应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鉴定流程。但许多人并不清楚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法律对此...


·一、长沙市职工工伤鉴定时间安排是什么?
      一、长沙市职工工伤鉴定时间安排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


·工伤有没有一次性残疾赔偿金?
      工伤有没有一次性残疾赔偿金? 一、工伤有没有一次性残疾赔偿金? 工伤有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但是前提也必须是当事人确实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自己身体已经可以被定残了,而且这样的一种工伤赔偿的话,有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是按照本人的月工资乘以他的月数。 二、领取工伤待遇需要准备的资料...


·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是什么?可能您对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这个概念感到比较陌生,对于它所涉及到的内容并不明确,下面我们主要从它的概念、建筑工程缺陷责任区和保质期有何区别、以及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如何规定的、以下三个方面来解决您的疑惑。一、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是什么?建筑工程保质期...


·一、员工主动辞职后有没有补偿?
      一、员工主动辞职后有没有补偿?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


·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在一些场合下,有些工程的质量决定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不能忽视。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想要知道如何去防范这些风险。也就是说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程质量风险防范...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应当按照平时所实际获得的工资乘以2来进行计算。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计算二倍工资截至时间至满...


·工程欠款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工程欠款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一、工程欠款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1、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


·辞退员工补偿协议怎么写?
      辞退员工补偿协议怎么写?辞退员工赔偿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同意,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终止(劳动关系因乙方提出辞职终止),乙方在此之前应该继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