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主要看哪几个要素?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买房子主要看哪几个要素?(一)买房前估算您的买房能力您在买房之前,需要制订一个详细购房预算,根据自己的住房需求,资金实力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最终确定所要购买房屋的价位。1 、估算家庭净资产:等于家庭总资产(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动产和不动产)减去家庭总负债。家庭总资产的多寡直接关系到您到底能承担购买什么档次的房子。2 、估算月还款能力:计算一下家庭的平均月收入、家庭的日常开支以及用于医疗、保险、预防意外灾害等方面的预备资金。将家庭平均月收入扣除日常生活开支预备资金,得到家庭每月可以灵活运用的资金,由此可估算出月还款能力。3 、根据所估算的月还款能力进一步推算出按揭贷款的最大额度。4 、除了要付清房款以外,您还要把其他一些费用考虑在内,比如按揭、公证、保险的费用,买房要交的税费,入住后的物业管理费用等等。(二)买房前选择买房的时机选择购房时机可参照“五率”指标,即经济增长率、按揭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房屋销售率、房屋空置率。从宏观角度来看,当经济增长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而银行的按揭贷款利率和通货膨胀率又处于相对低位的时候,应该是介入买房的最好时机。政府刺激房产市场的重大利好政策出台之初往往也是购房的黄金时机。从微观角度来看,当房屋的空置率处于高位,说明房屋的供给量增加较快,房价在一段时间内将处于调整或下跌状态,这时候购房就应该特别谨慎,最好等房价调整趋于稳定之后再买房不迟。此外,就楼盘个案而言,一般在开盘或销售接近尾声的时候买房是比较划算的。(三)买房前了解一些房地产知识买房之前您还应该多少了解一些有关房地产方面的基本知识。这些知识并不复杂,但对您买房会有很大的帮助。本站房地产法频道提供全方位的房产常识,包括购房指南,房屋产权办理,房地产法律相关以及房产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为准备购房,购买房屋之后,以及房产分割等提供指导。个人认为,在了解了所在地区的房子的平均价格以后,也无需再考虑现在买房子是不是最好的时机,因为谁也不敢保证房价将来会不会再有所上涨了。所以,把房地产各方面的知识全部都了解了一遍以后,比如开发商应该具备什么证件,房子的质量的这些,选择好了房源之后买房就行。
  
  
  


·通常在买房子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就是购房款了
      通常在买房子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就是购房款了,但除了这个之后,其实还会有其他的一些费用需要交纳。那到底买房子需要交哪些钱呢?作为有购房打算的人,搞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也是很重要的。接下来,本站我们就以购买新房为例子,为您做详细解答。 购买新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 1、缴纳契税,契税就...


·农村房屋折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


·两限房的申请条件
      两限房的申请条件 (一) 申请人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申请购买两限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的标准 申请购...


·应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
      房屋租凭合同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基本都会实际签订租赁合同,这样不仅仅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能对双方的行为产生约束力。那您知道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


·欠债人父母的房子可以强制吗
      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过户给了父母。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如果父母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或善意取得的,与子女的财产没关系。子女欠债,与父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房屋可以索赔违约金吗?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房屋可以索赔违约金吗?可以,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房屋可以索赔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


·山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包括什么内容?
      每年国家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办法规定,可能都有一些新的举措,那么今年也不例外,所以我们来共同讨论一下,对于山西省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根据相关的办法规定,对于房屋拆迁的标准,应该按照具体的建筑面积以及环境来限制。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的,这不仅仅是为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的,这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房产的买卖需要办理登记备案,而此时就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在签二手房购买合同的时候却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现实中,不管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这个时候其实都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只不过,因为具体购买的房产情况不同,导致最终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而已。那究竟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的时候...


·结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可以吗?
      结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可以吗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