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包括哪几方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包括哪几方面?在我国,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一旦发生车祸,经常面临赔偿难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对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出台过相关政策,下面我们结合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的相关知识,给您讲解下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包括哪几方面?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农民工的身份还是农民,所以其车祸赔偿的制定依据还是按照农村居民来的。农村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农村居民纯收入是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有关费用性支出后的收入总和。具体是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扣除当年的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交纳的各种税费、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及农村内部亲友间赠送支出后的收入总和。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计算农村居民被扶养费的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是反映和研究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由此可见,农民工虽然在城里打工,但其本质还是属于农民。所以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还是按照农民人均收入和支出来制定的。相关赔偿包括人身、财产和精神赔偿。农民工一般生活条件比较辛苦,其一旦发生车祸,其家庭生活就会陷入困境。所以,相关部门要适当提高农民工车祸赔偿标准,并且要帮助农民工进行维权


·交通事故必须上法院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很多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都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因此有的人就形成了固定思维,认为交通事故必须上法院才能进行处理。那到底交通事故是否必须上法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必须上法院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


·房屋继承交税具体包括哪些
      在进行房屋继承的时候,如果需要将继承的房屋过户的话,那此时才会涉及到交税的问题。究竟房屋继承交税具体包括哪些呢?而房屋继承需要花多少钱?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继承交税具体包括哪些 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压死怎么判罚?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压死怎么判罚? 一、前车肇事逃逸后车压死怎么判罚? 两者都有责任,需要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


·在车祸次责误工费要出吗
      在车祸次责误工费要出吗(一)是否要承担误工费与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责任比例没有直接的联系,如果你们双方中有受到人身伤害的,受害一方有收入且因事故损害造成了工作延误的,应当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二)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受害人根据受伤的情况和双方的责任比例,可以要...


·在现代社会车辆的运用越来越普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经常性
      在现代社会车辆的运用越来越普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经常性的。事故发生后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进行赔偿,以确保被侵害人的权益。但是有的时候在事故中责任人死亡了。这种时候当事人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如何追偿的相关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如何追偿 交通...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安抚各方的情绪,防止相关民事主体之间发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安抚各方的情绪,防止相关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矛盾,扰乱社会治安,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规定,在责任划分后,各责任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事故如何规定的? 同样一...


·一、挪车型醉驾属不属于犯罪?
      一、挪车型醉驾属不属于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


·对方给个人违约金交税吗?
      对方给个人违约金交税吗?应税所得包括以下几种: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个人(自然人)...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书提交到哪个部门?
      现在政府致力于打造一个服务项的政府,旨在为人民服务,争取在最大额程度上将信息公开化,让公民们享有知情权,让公民们参与到政府的各项决策任务中去,所以在信息公开方面政府加大力度实施,那么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书提交到哪个部门?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书提交到哪个部门? 要看申请公...


·最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格式
      交通事故调解应在公安机关协调中进行,由公安机关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各自的责任,对造成的财产损失等进行评估,让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写书面材料。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的格式及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介绍。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一、格式、内容及写作 (一)...


·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是多少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00元。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