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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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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指定管辖是如何的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是上级行政机关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具体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管辖权的活动。根据本条 规定,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适用于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场合。所谓对管辖发生争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处罚主体 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发生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的现象。目前,由于我国行政处罚主体众多,相互之间的职责权限界定不 清,加之行政管理的外在环境的影响,行政处罚中“争权夺利” 的倾向一时还难以根本消除,因此,行政处罚管辖争议发生的 可能性是很大的。从以往的实际情况看,常见的行政处罚管辖争议主要包 括以下几种:(1)同一行政区域的不同业务部门之间发生的争 议,如同属一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技术监督部门依照各 自的部门法律规定,争抢某起“造假”案件的处理权;(2)不同 行政区域的相同业务的部门之间发生的争议,如甲省的计生 主管部门和乙省的计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本地区的计生管理 法规和流动人口管理法规,对同一当事人的超生第二胎行为 行使管辖权;(3)不同行政区域的不同业务部门之间发生的争 议,如某市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与乙县交通主管部门为处理城 乡结合地带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案件发生争议;(4)上级主管 部门与下级人民政府之间发生的争议。由于不同类型管辖争 议的主体不同,确定指定机关的方法也不相同。对第一种情 况,由争议各方共同隶属的人民政府,即县人民政府指定管辖;对第二种、第三种情况,由争议各方中级别最高的行政机 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级别最高的行政机关是地级 市的人民政府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管辖,级别最高的行政机 关是省级人民政府的,则由国务院指定管辖;对第四种情况, 由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的人民政府指定管辖。需要指出的是,尽 管本条只规定了行政处罚争议的指定管辖,但并不排除争议 各方运用其他合法方式化解争议。例如,一些地方在实践中采 取由争议各方自愿协商的办法,解决了不少争议,效果较好。 但是采用自愿协商的办法时,也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协商 活动要讲究效率,不能长时间互相扯皮,久议不决,影响对违 法行为的及时查处;二是,协商活动本身要依法进行,经协商 确定负责处理违法行为的机关或者组织应当确有合法的管辖 权,以免造成越权处罚。因此,凡是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 者对相对方的管辖依据有疑问的,争议各方应当及时报请共 同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不应再自行协商处理。指定管辖还可以发生在因特殊原因而使管辖权不明的场 合。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和事实上的原因。前者又分 为两种,一是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决定被撤 并,而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机关尚未明确的;二是有管辖权的行 政机关的全部执法人员都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而被决定回 避。后者是一种客观上的原因,比如,某地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致使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陷于瘫痪;又如,由于出现某种情况 特别复杂的违法行为,导致无法确定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对 由于特殊原因产生的管辖空白,一般由原因发生地或者违法 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指定管 辖。指定管辖,带有命令性,对于行政机关,上一级和下一级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但是对于法院来说,上一级法院和下一级法院的关系是监督还有被监督的关系,在关系上有轻微的变化,如果指定某基层法院审理案件,那么应该是中级法院来指定。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


·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提出吗?
      一、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移送吗? 可以进行提出的; 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二、相关法律法律规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百六十二条 各级...


·发回重审案件能否提出管辖异议?
      发回重审案件能否提出管辖异议?发回重审案件原则上是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但在下列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应允许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审程序有误或者原审程序及事实都有错误;发回重审是由原审法院程序有误引起的;程序错误与管辖权异议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主体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主体有哪些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


·根据相关规定是否海事海商案件由中级管辖?
      可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都是一些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关于海事海商的案件,您接触的可能并不是特别的多。因此,您对于海事海商并不是特别地了解。比如说,管辖权问题,那么根据相关规定是否海事海商案件由中级管辖?下面为您介绍。 一、最高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


·审查逮捕管辖要指定吗?
      一、审查逮捕管辖要指定吗?审查逮捕环节是不需要指定管辖的。一是上级侦查机关的立案指定管辖只是对于下级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权进行了明确,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作为人民检察院的专属职权,有其特定的管辖原则,并不受此约束,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管辖权不但要与立案管辖相衔接,还有与审判管辖相对...


·移送管辖的时间是多久?
      移送管辖的时间是多久?移送管辖的时间是十天左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


·管辖移送最长多久,有哪些规定
      管辖移送最长多久,有哪些规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移送管辖的上诉时间是10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文号:法发[2008]10号                     发文...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法律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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