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承诺书格式范文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结婚承诺书格式范文
  
  承诺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被承诺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现甲方自愿对乙方立下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下:
  
  甲方承诺以后不再因任何理由打乙方,夫妻之间应做到和睦相处,互相包容、谅解,甲方在此事中深深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并承诺一定彻底改正动手的恶习;
  
  甲方承诺过去犯过的错(包括夜不归宿、酗酒等等)不再发生,如若发生自愿承担后果;
  
  如果乙方认为有必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去看心理医生;
  
  特别强调:甲方再出手打乙方,或者乙方主动提出离婚,则执行离婚协议书。
  
  承诺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离婚法定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2、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结婚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重要,当然,现在人们为了心里有一个非常确切的保障,都会要求对方写一个结婚承诺书,这个承诺书的内容当中,需要写清楚的是承诺的事项,也就是双方当事人想要关于结婚这事项约定好的一些内容,是有相关法律效力的。
  
  


·法院不予离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法院不予离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


·离婚官司第二次是否会判决离婚?
      离婚官司第二次是否会判决离婚? 1、一般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几率较第一次大;2、但是否判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


·被执行人拒付抚养费被拘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了解的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或者是一些其他的原因有可能会导致离婚,离婚的后果有许多,比如说需要对于孩子的抚养进行约定,其中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但是许多人并不知道被执行人拒付抚养费被拘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


·哪些情况不用找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肯定就是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在有些人的观念里面,只要是进行离婚诉讼的,就一定要找离婚律师,其实不然,在这些情况下,其实用不着找离婚律师。那究竟哪些情况不用找离婚律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


·绍兴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如何找到一个好律师?
      打官司,请到一个靠谱的律师,可以说可以给当事人在诉讼中取得有利的地位至关重要。但是,普通人因为不懂律师这一行业,很难辨别这个律师是不是有水平,是不是对自己的案件有极大的帮助,很难请到一个好律师。那么,绍兴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如何找到一个好律师?详情参考下文。 1、老律师不一定是好律...


·到法院起诉离婚步骤要怎么走
      到法院起诉离婚步骤要怎么走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有: (一)去法院起诉 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离婚起诉书标准格式》) (二)...


·家暴要离婚么,遭遇家暴如何离婚?
      家暴要离婚么,遭遇家暴如何离婚? 家暴,是所有的人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一旦遭遇家暴,不仅会给人的身体带来伤害,还会使人的精神产生极大的痛苦,很多人都有疑问,这个时候我们要离婚吗?对于遭遇家暴能否离婚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作出解答。 一、家暴要离婚吗? 1、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开庭?
      婚姻法规定公民个人都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可以协议后离婚,如果一方不愿离婚或财产分割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就此作出判决,既然是起诉,必然涉及法院审理和开庭等问题,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开庭呢?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


·无立遗嘱家人如何分配财产?
      无立遗嘱家人如何分配财产?未立遗嘱的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配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重庆市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针对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的争议较大,通常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的法律规范。抚养费的支付是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挂钩的,故而各地的抚养费标准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重庆市抚养费标准2017的相关信息。 一、重庆市抚养费标...


·一、小孩长大了还要抚养费吗?
      一、小孩长大了还要抚养费吗? 对成年的子女需要父母抚养费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