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承诺书格式范文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结婚承诺书格式范文
  
  承诺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被承诺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现甲方自愿对乙方立下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下:
  
  甲方承诺以后不再因任何理由打乙方,夫妻之间应做到和睦相处,互相包容、谅解,甲方在此事中深深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并承诺一定彻底改正动手的恶习;
  
  甲方承诺过去犯过的错(包括夜不归宿、酗酒等等)不再发生,如若发生自愿承担后果;
  
  如果乙方认为有必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去看心理医生;
  
  特别强调:甲方再出手打乙方,或者乙方主动提出离婚,则执行离婚协议书。
  
  承诺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离婚法定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2、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结婚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重要,当然,现在人们为了心里有一个非常确切的保障,都会要求对方写一个结婚承诺书,这个承诺书的内容当中,需要写清楚的是承诺的事项,也就是双方当事人想要关于结婚这事项约定好的一些内容,是有相关法律效力的。
  
  


·结婚时写了婚姻保证书有效吗
      如今出轨、找小三可以说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对于一些将要结婚的未婚男女而言,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可能就会在结婚时写了婚姻保证书,承诺婚后彼此忠贞,不做影响夫妻感情的事情。那这样的行为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财产权归属及子...


·协议离婚去哪办手续以及哪些程序呢?
      离婚通常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双方把问题都协议好了再去办理手续。那么协议离婚去哪办手续以及有哪些程序呢?协议离婚的条件又有哪些呢?协议离婚比诉讼离婚是要方便了许多。我们对这些相关的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整理,您可以看看。 一、协议离婚去哪办手续呢? 持户口本、身份证、...


·办理协议离婚之后反悔应该怎么办
      办理协议离婚之后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而此时之前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也具有了法律效力。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反悔的情况,那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协议离婚之后反悔应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起诉离婚普通程序是怎样的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其实法律上面都是有程序要求的。至于起诉离婚的程序,又可以具体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一般在案件情况比较复杂的时候才会采取普通程序。那究竟起诉离婚普通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普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 一、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
      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 一、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 有离婚证再结婚的不算重婚,只要双方均无配偶就不是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


·女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写?
      女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写? 离婚诉讼状 原告:李××,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王××,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可撤销的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种类:①因胁迫结婚的。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


·怎样对家暴行为进行认定
      怎样对家暴行为进行认定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怎样对家暴行为进行认定?司法实践中,不少当事人以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根据...


·子女偷着让老人立遗嘱是有效的吗?
      子女偷着让老人立遗嘱是有效的吗? 一、子女偷着让老人立遗嘱是有效的吗? 是否有效就要看是否表达出了老人的真实意愿;对于子女没有权利强行让老人立遗嘱,受强迫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应该是: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正常情况下是夫妻共有的,所以财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只有夫妻双方才有权利。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支配。比如说夫妻成在共同犯罪,或者是贪污受贿的这些钱财,法院是可以执行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一、执行...


·离婚协议男方抚养费怎么办
      只要牵扯到了抚养权的的问题,一般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对于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国家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一种是诉讼上法院庭解,抚养权一般都会判给有能力的一方,那么离婚协议男方抚养费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