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律师费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律师费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的部分6%、10-50万元的部分5%、50-100万元的部分4%、100-500万元的部分3%、500-1000万元的部分2%、1000-5000万元的部分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其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行政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利益的法定时期,超过该时期的,权利人即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也不再加以保护,因此,受害人提起国家赔偿应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进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从侵权事实被确认之日其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律师费用的赔偿国家规定非常严格,不同的价格需要赔偿大致的金额,另外根据要求需要进行相关赔偿的增长或者降低的调整幅度要求。律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承担大量的责任和要求,所以给予些许赔偿,能够让律师非常尽职的完成各个案件的处理工作。
  
  


·离婚对方不给财产怎么办?
      离婚对方不给财产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一、离婚五年后起诉要财产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离婚五年后起诉要财产法院是否会支持? 离婚五年后起诉要财产法院有可能不会支持,因为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


·离婚证据都包括哪些
      离婚证据都包括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


·妇女拐卖儿童2023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妇女拐卖儿童的处罚是怎么样的?1、一般情形下,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


·起诉离婚一般几次可以离婚成功?
      离婚的方式并不单一,有的协议离婚,有的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不是一次就能离婚成功的,法院对于离婚的判决也是很慎重的,并不希望您离婚。但是您也想知道起诉离婚一般几次可以离婚成功。简单的说,不能以次数来评判离婚的,是要根据事实情况来决定的,具体的内容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起诉离婚一...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要是有财产的话,那么就需要作出分割,但是需要注意此时能够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究竟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


·婚姻法中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
      当代人的婚姻所面临的挑战和诱惑是比较多的。在现实生活中,有可能是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关系破裂离婚的。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问题财产分割问题上,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那么,婚姻法中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呢?您可以参照以下资料。 一、婚姻法中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判?...


·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如何迁出?
      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如何迁出? 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如何迁出? ?(一)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 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 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 如果孩子...


·新婚姻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在做出不断的调整,目的就是满足处理婚姻问题的需要,使得处理婚姻问题的时候更加的公平公正。随着《民法典》的出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适用范围也发生了变化,并且变化也是不小的,具体的...


·离婚协议约定精神补偿可以吗?
      离婚协议约定精神补偿可以吗? 可以; 民法通则的基础理论中确定了一般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为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且离婚损害赔偿又是一种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其应该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一)行为的违法性。实施的行为违法是其...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后不堪压力从而患上了精神病,在这样的情况下另一方可能就会有想要离婚的念头,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因为对方的精神状态不好,无法做出准确的离婚表示。那此时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 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