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收入状况对应的计算公式:
  
  一、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二、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通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其他注意事项: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误工费一般是针对于在一场事故受了重伤而不能上班所给的一笔赔偿金,但是如果要申请误工费的赔偿就必须要出示用人单位的工资证明,这样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计算,所以,对于误工费不是想要多少就要多少,这些法律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工程在建设初期最好是要签订合同的,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使工程得到保障,之后才能对工程进行建设。但是工程签订的合同有很多种,工程发包合同就是其中一种,很多人对其都不太了解,我们整理了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您来阅读一下吧。 工程发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_...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


·公司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吗?
      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以便于后续的鉴定和要求赔偿。很多人想知道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流程。那么,公司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和企业申请工伤鉴定的区别:...


·给别人介绍工程有前期费用吗
      给别人介绍工程有前期费用吗 一、给别人介绍工程有前期费用吗 (1)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2)规划设计费:项目立项后的总体规划设计、单体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改造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含支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调研费),制图、晒图...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 一、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发生应该先到劳动仲裁去申请立案,开庭,裁决后,如果不服裁决,才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


·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
      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规定有的劳动者在申请了劳动仲裁之后,又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这个时候就会进行撤诉。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仲裁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仲裁申诉人在撤诉以后,能否再次申请仲裁的问题,未...


·一、工伤八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八赔偿多少钱? 工伤八级的赔偿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0个月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也就是说,8级工伤员工的工伤补偿共计可以获得39个月的工资补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给予一次...


·一、劳动合同中初始工资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中初始工资是什么意思?可以理解为最初的工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


·宁波市工伤鉴定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如果想要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那么有几个步骤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说申请人的申请,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工伤鉴定,当然想要进行工伤等级的认定的话,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的,下面就来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宁波市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


·上一休一国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上一休一国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国家法定假日的加班费应是平时工资的3倍,即本人平时单个小时的加班费乘以300%。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劳动合同签完没给员工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完没给员工怎么办用人单位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