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可不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复鉴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可不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复鉴定?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复鉴定。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鉴定申请,市鉴定委员会应当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鉴定。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依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几级因工残疾依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不同分为十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觉得自己的伤情远比鉴定结果给出的等级要严重得多或者直接对单位和机构给出补偿的标准有任何的不满都是可以申请复查鉴定的,但是需要劳动者在第一次结论公布之后的固定时间内及时提出否则就容易失去机会。
  
  
  


·我们现在工作的话需要签订合同
      我们现在工作的话需要签订合同,我们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不能够继续工作了,但是合同还没有到期的话,我们需要有什么惩罚吗,你们知道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么,我就给您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么?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金、赔偿金和代通知...


·从国企辞职档案怎么办
      国企辞职了档案归属地:国有企业将职工档案托管到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人才服务机构。然后根据职工申请,调入现工作单位当地的人才机构。现单位出具就业证明材料,然后向就业部门所在就业地所在的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将档案调入现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七条用人...


·帮工好意施惠的侵权怎么解决
      帮工好意施惠的侵权怎么解决好意实惠致损引发的侵权的认定应当适用过错原则。但基于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和良好的动机,以及善意目的性,应从民法的公平理念出发,酌情减轻施惠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即施惠人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受惠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酌情适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因一般过失造成的损害则...


·强迫劳动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强迫劳动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


·一、劳动合同没写日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没写日期的规定是什么? 签定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没写劳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该份合同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劳动者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


·小时工劳动关系是怎么确定的?
      小时工的工作时间通常不是固定的、而且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因此小时工劳动关系很难确定是和哪个用人单位确定的。而一旦小时工出现工伤等情况的时候,就需要明确小时工该段时间的劳动关系,以此明确该由哪家用人单位承担小时工的工伤赔偿,以及其他的经济损失。 一、小时工劳动关系如何更好的确定 与...


·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
      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 一、自愿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双方自愿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算不算违约?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算不算违约?1、一般情况,提前终止合同时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例外情形为:可仔细查阅合同中双方对提前终止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有没有约定,如果约定了提前一定期限通知对方就可以提前终止且没有约定违约责任,那么不算违约;劳动合同中,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也...


·法律规定多少岁为童工?
      现如今,仍有一些地区存在非法雇佣童工的情形,这也严重损害了儿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但是法律规定多少岁为童工。其实您都知道童工,但是对于具体的年龄规定,有的人还有不是很了解。法律对于年龄的规定是非常的明确的,只要是违反规定雇佣童工的,就会受到法律制裁,接下来,本文就介绍童工的有关...


·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这也就是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在确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后,对于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有哪些呢?关于上述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格式范文
      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考虑是否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就会向劳动者发一份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所以,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格式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格式范文 ______: 我们双方于___年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