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们在开发商购买的房子都是属于商品房,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交易的。那么关于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商品房要提交申请表,然后申请人的基本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等,还有房子的共有权证,以及所有权证等材料。
  
  一、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有的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在一起了,有房产证,就代表有土地证了。
  
  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办理房改房土地使用证提交的材料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 已购公有住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5、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二、办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 已购经济适用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6、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 ﹡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办理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 拆迁安置协议书、购房发票及购房款结算单等(原件复印件1份);
  
  6、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 ﹡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办理析产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析产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离婚协议(原件1份);
  
  8、﹡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四、办理继承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继承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购买房子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当事人应该小心谨慎,有些房子还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以要到房管局办理,提交相关的材料办理,这两个证书都可以到银行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
  
  
  
  


·劳务外包的保险怎么交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


·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吗
      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吗 一、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吗? 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关联交...


·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确定
      在有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及其家属除了可以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要求肇事者赔偿外,同时还可以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由于这并不属于直接损失,因此在确定的时候就比较麻烦。那现实中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怎么确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确...


·物业公司合同到期没续签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物业公司合同到期没续签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小区物业费的问题现已是一个常态,很多小区的物业都不大负责任,往往对小区内的物业不怎么上心,而且有时候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也会忘记续签,这时候就会出现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说说物业公司合同到期没续签,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这个问题...


·在我国校车超载如何处罚
      在我国校车超载如何处罚现在的很多学校,为了孩子上下学能够更加方便一点,都专门为孩子配送了校车。关于这一点的出发点绝对是好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往往很多校车都会发生超载的情况,其实超载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国家针对超载是有处罚制度的,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在我国校车超载如何处罚...


·保洁出交通意外误工证明范本是怎样的
      保洁出交通意外误工证明范本是怎样的交通事故的误工证明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员工的详细基本信息;担任的职位;月收入;误工的起始时间;在此期间单位扣发的薪资金额;单位落款等内容。只要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信息全面,不论是手写还是机打都是有效的,但是必须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二、交通...


·醉酒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


·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汽车数量也在逐年的增加。这对交通道路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隐患,我国针对这一情况特制订了交强险,以保护被害人再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得到有效的救助,车主也能够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减轻压力。那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呢,下...


·在我国车辆划痕险费率是多少
      在我国车辆划痕险费率是多少? 保额分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和20000元几档,以新车购置价在30万元以下的车辆来说,车龄2年以内,保额2000元,保费340元;保额5000元,保费485元;保额10000元,保费646元;保额20000元,保费969元。车龄2年以...


·信用卡诈骗罪不交罚金的后果是什么?
      首先,通过查阅我们可以知道,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一种情况时,有时候诈骗分子会通过伪造、冒用信用卡,对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失,另一种则是信用卡持有人恶意透支。不管是哪种情况,只要被定罪了后,就需要交...


·交通事故诉讼法院该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去哪里的法院起诉?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诉讼呢?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法院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