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狩猎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非法狩猎罪司法解释是什么?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破坏经济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珍禽珍兽或其他野生动物资源。(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把一、二、三类保护动物的主要栖息繁殖地区,划分禁猎区,并按野生动物繁殖期,规定一定时间为禁猎期。只要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狩猎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的,即为非法狩猎。情节严重主要指非法捕猎国家一类保护的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不论数量多少,均属情节严重;为首组织捕猎珍贵野生动物的;违章狩猎,使野生动物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经常非法狩猎,屡教不改的;非法狩猎,不听劝阻,抗拒林政部门管理,行凶殴打管理人员的等等。对于一般违反狩猎法规,情节轻微的,不构成本罪。(3)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如果行为人在捕猎一般动物时,误伤误杀了国家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且行为又没有违反上列四项禁规的,属于过失,不能构成本罪。(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二、怎么处罚非法狩猎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主要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三、最新非法狩猎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六条[非法狩猎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二)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三)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般对当事人以非法狩猎罪提起公诉的,都是因为当事人非法狩猎的这些方式已经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如果情节轻微的话,通常只是会进行罚款。另外,在狩猎的过程当中是因为过失才导致珍贵的野生动物被杀的,通常也不构成本罪。保护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这也是造福于子孙后代的。
  
  
  


·罪刑法定原则体现在哪里
      罪刑法定原则体现在哪里(1)禁止溯及既往(事前的罪刑法定),是指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这一要求也被称为禁止事后法。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2)排斥习惯法(成文的罪刑法定)。根...


·怎么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
      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究其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和人员疏于枪支管理,屡屡发生枪支被盗、被抢或丢失的事件,从而使枪支流做社会,为犯罪分子所获取、利用。对公共安全形成潜在的严重威胁。因此,如果丢失枪支不报的,就可能构成犯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呢?...


·刑事诉讼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近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冤假错案的事情,已经有了很大的减少。但是,这些问题还是会有发生的。为了减少错案的发生,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的保护程序,例如,对于错误的案件,相应的检察院便可以提起抗诉。那么,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为您介绍...


·关于犯罪未遂的认定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犯罪未遂的认定规定是怎样的? 一、关于犯罪未遂的认定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规定若是犯罪未遂此时会受到的刑事处罚是比较轻的,认定犯罪未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


·老公外遇调查过程中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老公外遇调查过程中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怎么处罚老公外遇调查过程中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最低会被判处管制,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


·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拘留多长时间能出来?
      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拘留多长时间能出来?十五天左右,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规定是怎样的?
      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规定是怎样的? 一、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 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在中国贪污罪有死刑吗?
      在中国贪污罪有死刑吗? 我国是为数不多还保留着死刑的国家,其中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对行为人除死刑。而贪污罪同样也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往往给国家、集体造成的损害也是比较大的。那在中国贪污罪有死刑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中国贪污罪有死刑吗 ...


·如何来界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罪
      《刑法》中没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罪,但如果是故意实施伤害行为造成了对方死亡的话,那此时一般是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不过需要考虑实际造成对方死亡的损害结果才行。实践中,该如何来界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界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罪 故意...


·招投标过程中行贿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招投标过程中行贿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招投标过程中行贿只要构成犯罪就会承担刑事责任。 《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