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对于离婚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的问题,最高法院有规定,分两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张先生,已与太太离婚,有一女由太太抚养,他是公司职员,每月工资为2000元,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判决由他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另一种情况,“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王小姐,她是娱乐业从业人员,收入不固定,已与先生离婚,有一女由先生抚养,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依据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如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公布“05年度文化体育娱乐行业年收入”为24000元,那么平均她月收入可定为2000元,可以判决由她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按有关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就是说可以按月或按年给,当然要是手中掌握大量的财产的情况下,按标准一次性给齐,也是可以的。
  
  二、孩子满18岁能要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第21条第2款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所以,满18岁的人已经成年,如果在上高中,可以要求父母抚养,但是大学教育费用的负担不是父母的法律义务。
  
  不过,如果成年子女的父亲自愿给付或者经过协商由父母一方给付成年子女求学的学费和生活费的,法律不禁止。
  
  对于孩子的抚养费其实并没有什么标准可言,因为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那么结合家庭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就是不同的。如果有固定的标准规定,那肯定就会出现不公平的情况,这对孩子的利益也有可能造成损害。当然离婚之后,其实也是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抚养费数额的。
  
  


·究竟重庆去哪里起诉离婚
      现代社会中,离婚已经成为不稀有的事情,很多家庭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面临这种严峻的问题,为了调节双方矛盾深化,法律对于离婚有严格要求。那么有人在重庆去哪里起诉离婚呢?答案已经罗列在下方,还请您仔细阅读。 一、重庆去哪里起诉离婚?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


·一、诉讼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一、诉讼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对于增加抚养费...


·哪些近亲不能结婚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
      一、哪些近亲不能结婚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一定是女方抚养权吗?
      现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十分的开放,追求的是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很多夫妻在结婚后因为观念上的差异导致离婚,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决定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那么,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一定是女方抚养权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离婚是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一...


·一、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还能起诉更改吗?
      一、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还能起诉更改吗? 子女抚养费在特定条件下既可增加也可减免。 (一)增加抚养费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为此,《婚姻法...


·离婚协议的签订事项要注意什么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一些重要的文书,协议离婚中是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当中则是离婚起诉书。那么当事人在离婚协议的签订事项上面需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的签订事项要注意哪些 (一)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


·怎样办理起诉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之间婚姻无法存续下去的时候都会走向离婚,通常情况下,一般是夫妻双方能和平处理协商一致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另一方面夫妻双方因财产、孩子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就会起诉离婚,那么,怎样办理起诉离婚手续呢,接下来的我们为你分享。 一、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 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


·一、未离婚跟别人生了孩子是犯重婚罪吗?
      一、未离婚跟别人生了孩子是犯重婚罪吗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


·离婚时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就解除了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建立的血缘之上的关系,法律规定是不能够解除的。因此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就需要同时对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那一般离婚时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双...


·离婚案件抚养权上诉状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案件抚养权上诉状应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一)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