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补偿回拔地的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征地补偿回拔地的标准是什么留用地是依照现行征收土地政策规定,在实施征收土地时,按一定比例划回给集体作为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出路问题。回拨地只是叫法不同。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对于征地补偿国家的有关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自己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进行一定的权益维护,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即使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对于法律规定的了解,进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土地使用权只有50年该如何办理
       在我国对土地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这类资源通过我国的合法部门的审批才能够进行使用,土地使用权只有50年是指相关的使用年限是50年。下面我们就土地使用权只有50年该如何办理,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般住宅房屋是私有财产,是永久拥有的。土地使用期到了以后可以申请继续取得后继使...


·房屋契证是土地使用证吗?
      房屋契证是土地使用证吗? 当前我国的二手房市场十分活跃,房屋交易在市场上十分频繁,但是由于许多人对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并不特别了解,因此买房时有可能会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我们知道,房屋需要有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证才可以证明其完整产权,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有些人会认为房屋契...


·土地使用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土地使用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一、土地使用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土地使用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上面不能办理多人名字,而应该以产权证主证所有人的名字办理。具体费用是多少可以打114查询当地房管局热线问。土地使用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归属于国家的,任何个人是没有任何土地所有权的,我们队土地进行买卖、出让、转让针对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我们一起来探讨的问题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如下资料进行...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现在,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随着房地产泡沫增长,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房子,也有很多人为了买一套属于自己的商品房而背负巨额贷款,但并不是只要还完贷款,房子就是永久的属于你了,他是有使用期限的,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呢,下面跟我们来看看。 一、商品房...


·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各个地区的城市化建设,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政府因为城市建设要进行拆迁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每个地区可能标准不一样,那么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


·核桃树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核桃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国家征用土地的果树赔偿标准(仅作参考):鲜果类果树(如苹果,桃,李,杏树等)。树龄小于2年的,每株补偿30元;树龄2年以上(含2年),每株补偿60元;树龄3-6年以内(含6年)每株280元;树龄6年-40年以内(含40年)450元/株;树龄在40年以...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1、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2、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3、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


·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流程是什么 现今随着各种不同需要的发展,经常会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家土地使用权,不论是哪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都是需要进行过户才能实际生效的。这里就来讲一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流程 一、转让方须报材...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市场化的逐步深入,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公司。公司不断壮大的过程中,为了跟上发展的脚步,成立分公司就是一种有效的办法。那么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都有哪些呢?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都有哪些呢?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